更新时间:2022.07.26
关于本罪的犯罪客体,学界一致认为是社会秩序。但如何具体理解社会秩序,则存在分歧。有两种较有代表性的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社会秩序就是公共场所秩序。第二种观点认为,社会秩序就是公共秩序。
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是刑法的寻衅滋事罪。构成本罪,一般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秩序。所谓公共秩序包括公共场所秩序和生活中人们应当
寻衅滋事构成的条件是: (1)寻衅滋事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秩序; (2)寻衅滋事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3)寻衅滋事罪的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 (4)客观方面表现为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强拿硬要或者任
属于寻衅滋事的行为有: 1、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2、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4、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等。 寻衅滋事的定罪标准: 1、致
寻衅滋事致人轻微伤的,一般是不会构成犯罪的,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行为人为成年人,构成寻衅滋事罪的,若其满足缓刑的适用条件则是可能会被判处缓刑的。《刑法》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的,可以宣告缓刑。
寻衅滋事罪与其他聚众扰乱的区别有哪些: 1,犯罪的实施地点不同,寻衅滋事罪可能在于任何地方,包括不限于私人场所、家庭、车站、码头、民用航空站、商场、公园、影剧院、展览、体育场或其他公共场所; 实施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的地方只在公共场所;
本行为是指具有责任年龄、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起哄闹事,随意殴打、追逐、拦截、辱骂他人,强拿硬要,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破坏公共秩序,但情节尚不严重,还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行为。
本行为是指具有责任年龄、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起哄闹事,随意殴打、追逐、拦截、辱骂他人,强拿硬要,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破坏公共秩序,但情节尚不严重,还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行为。行为人故意蔑视社会道德、国家
寻衅滋事属于刑事案件,构成寻性滋事罪适用的是刑法条款,而不是治安条款,只有在不构成犯罪的情况下才能使用治安条款。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6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
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 1、量刑标准: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判定标准有以下情形: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