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22
监护是不可以随便被放弃的,只在特定的情况下可以终止,监护的终止,设定监护的客观条件自然消失,导致监护的存在成为不必要,从而解除监护关系。引起监护关系终止的原因大致有以下几种: 1、被监护的未成年人已达成年。 2、被监护的精神病人痊愈,并把由
可以变更监护权的情况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监护人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 (二)监护人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 (三)监护人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
经审查符合认定条件的60日内(特殊情况可以延长30日)做出工伤认定结论通知书并告知单位和个人。对不能提供劳动关系或事实劳动关系证明的,告知申请人提起劳动仲裁以确定劳动关系,仲裁时间不累计在受理的规定时间内。对不符合认定条件的要告知申请人。对
1.未正常履约诈骗罪,应着重审查行为人未履约的原因及对所发生的债务的态度。行为人虽未依约履行,但承认债务并积极履行或创造履行的,可排除其主观方面的非法占有目的 2.行为人与“被害人”之间有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行为人使用欺骗手段骗取财物系为抵
可以为被告人进行无罪辩护的情形有: 1、被告人没有实施被指控犯罪行为。 2、被告人无刑事责任能力,如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是完全无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 3、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刑法不认为是犯罪的。 4、正当防卫、紧急避险。 5、证据不足。
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的辩护策略主要包括: 1、证明被告人客观上未实施犯罪行为; 2、证明被告人不具备法定的犯罪主体要件; 3、证明被告人主观上不具备犯罪故意或犯罪目的; 4、证明不具备某些犯罪构成所要求的犯罪目的和犯罪后果等。
签了认罪认罚不可以做无罪辩护。犯罪嫌疑人签了认罪认罚书,辩护律师就不能再作无罪辩护了。如果律师作无罪辩护,认罪认罚书就失去意义了,法院就不会按照认罪认罚书进行处理,而是按照不认罪进行判决了。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
可以为被告人进行无罪辩护的情形有: 1、被告人没有实施被指控犯罪行为。 2、被告人无刑事责任能力,如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是完全无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 3、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刑法不认为是犯罪的。 4、正当防卫、紧急避险。 5、证据不足。
我国法律虽未禁止辩护人在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案件中做无罪辩护,但考虑到辩护效果及禁止违反自我承诺等原因,辩护律师不宜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做无罪辩护。
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律师一般是不做无罪辩护的。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适合做无罪辩护的案件如下: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等等。
无罪辩护与最轻辩护之间并不冲突,律师都是基于案情及现行法律规定,进行无罪辩护还是罪轻辩护。现实中大多数案件涉及的是罪轻辩护,案件经过公、检两道关口,无罪释放机会很小,但并不是到法院的案件都是有罪的,也有很多案件经过多年以后确认是无罪的。
一、监护人的人身自由被依法限制; 二、监护人被法院剥夺了监护权; 三、监护人成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四、监护人没有经济能力; 五、监护人下落不明,不知所踪; 六、被监护人成年或者变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