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17
有担保的债权不算破产债权,破产债权是针对破产人,并且原则上基于破产宣告而发生的一种财产上的请求权,担保债权是指因担保产生的权利和义务。破产债权包括破产宣告前成立的无财产担保的债权;放弃优先受偿权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等。
有担保的破产债权会优先于所有的债权,因为担保债权属于物权。普通债权最后被清偿。破产财产之后偿还的才是破产费用、共益债务以及职工工资伤亡补助,社会保险以及欠缴的税款。
担保债权就是因担保产生的权利和义务。法律规定如下: (1)保证人向债权人保证债务人履行债务,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按照约定由保证人履行或者承担连带责任证人履行债务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2)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提供一定财产作为抵押物。债务人
担保债权不是破产债权。破产债权包括下列债权: (1)破产宣告前成立的无财产担保的债权; (2)放弃优先受偿权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 (3)破产宣告时尚未到期的债权; (4)因破产宣告而解除经济合同造成对
保证人向债权人保证债务人履行债务,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按照约定由保证人履行或者承担连带责任证人履行债务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提供一定财产作为抵押物。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
通常情况下,如果是有财产担保的债权,并不属于破产债权。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与担保权是两种不同的事物,我们在申请破产清算之后需要按照法定的流程进行处理。
破产保护担保债权的关系有: 一、在破产保护申请成功时,债务人提供债权担保的情况下,需承担利息损失。 二、破产保护时,担保债权的权利问题。破产保护担保债权的关系是受企业是否破产为条件进行质变的。在申请破
保证债权是否属于破产债权,需分情况讨论。因为保证债权也属于担保债权的一种,最高院关于破产问题司法解释的规定,对破产债权的具体种类列举了十二种。就其中的第一种和第二种而言,即破产宣告前已经成立的无财产担保的债权,和对于有财产担保的债权,债权人
担保人对担保债权的义务如下: 1、债务人未履行到期债务的,按照约定由保证人履行或者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人履行债务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2、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提供一定财产作为抵押物;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的规定以抵押物折价或
破产清算债权人都有以下权利: 1、核查债权;申请人民法院更换管理人,审查管理人的费用和报酬;监督管理人; 2、选任和更换债权人委员会成员;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 3、通过重整计划; 4、通过和解协议; 5、通过债务人财产的管理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