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2
行政处罚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是为了规范行政处罚的设定和实施,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宪法制定的法律。
《环境行政处罚办法》已由环境保护部2009年第三次部务会议于2009年12月30日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环境行政处罚办法》公布,自2010年3月1日起施行。
环境行政处罚种类: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 (四)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 (五)吊销许可证或者其他具有许可性质的证书; (六)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种类的行政处罚。
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按日连续处罚。经济的发展是不能以严重污染环境为代价的,如果环境被过度污染,国家却不加以制止的话,最终毁灭的还是我们自己。而且大家在生活当中经常说的保护环境,人人有责,可不仅仅是一句口号。国家制定的有环保法。
污染环境罪的处罚,具体包括三点: 1、情况下,构成犯罪的,会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同时并处或单处罚金; 2、如果存在严重情节,会判处三年至七年有期徒刑,同时并处罚金; 3、如果是存在法定情形之一的,会判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同时并处罚金
不合法。用人单位依据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对其予以处分和罚款,但对职工罚款的金额由企业决定,一般不要超过本人月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二十。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赋予用人单位有制定和执行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的权力。旷工是一种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环境监管失职罪的认定: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环境保护机关的监督管理活动和国家对保护环境防治污染的管理制度。环境监管失职罪是指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导致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造成人身
我国刑法对环境监管失职罪的处罚规定: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环境监管失职罪是指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导致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造成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行为。
环境行政处罚按日处罚制度: 实施按日连续处罚,应当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引导和督促排污者及时改正环境违法行为。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按日连续处罚,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行政处罚决定和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等相关信息。
延期缴纳行政处罚罚款的最长期限是不超过二年。如果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行政机关一般不能再予以处罚。而罚款延期的期限也最长不能超过该期限,具体期限则由行政机关视当事人的困难情况来决定。
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导致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造成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