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02
子女继承父母的房产,需要申请登记过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可知,子女继承父母房产的手续如下:子女在办理房屋过户前,需先到父母户籍所在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再去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后,才可以办理房屋过户。申请过户还
孙子可以继承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房产,但由于孙子并不是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法定继承人,因此孙子不能通过法定继承的方式继承房产,只能通过以下2种方式继承祖父母、外祖父母的遗产:1、遗赠;2、代位继承。 具体来说,假如孙子想要通过遗赠的方式继承房产
一般情况下,子女可以继承父母房产: 1、在法定继承的情况下,子女作为父母遗产继承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当然有权继承父母的房产; 2、在父母订立遗嘱或遗赠的情况下,如果父母将房产指定由其他法定继承人或将房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
一般情况下孙子女对爷爷的房产没有继承权,这是因为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法定继承第一顺位继承人包括配偶、父母、子女,第二顺位继承人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法定继承的范围并没有包括孙子女,但是如果爷爷立了遗嘱约定房产由孙子女继承的,孙子女可
继承房产公证不是必经程序,当然继承人也可以选择公证。继承房产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申请人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继承房产这一事实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如果继承人选择公证的,需要准备好身份证明、遗嘱、房产证等材料,到公证机构进行公证。继承
房产作为遗产继承的,如果被继承人生前有立下遗嘱的,按照遗嘱内容继承房屋;如果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继承房屋,法定继承顺序如下:第一顺位继承人是配偶、父母、子女,第二顺位继承人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需要注意的是,法定继承的顺位一般
通过遗嘱继承房产的,应当符合以下2个前提:1、立遗嘱人合法拥有被继承的房屋所有权。如果立遗嘱人仅持有房屋部分产权而在遗嘱中处分房产全部产权,其对不属于自己的部分产权处分行为无效。如果立遗嘱人并不持有其处分的房产的所有权登记证,也无法通过正常
房屋是否需要过户,可以根据个人的具体情况决定。如果房屋是用于自住,不办理过户手续所有权也已经转移。因为根据我国《物权法》的相关规定可以知道,如果是因为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物权的,自继承或者受遗赠开始时发生效力。也就是说,当继承开始的时候,房屋
房产继承是否需要过户,具体可以根据个人实际情况决定: 第一,如果房产主要用于个人使用,可以选择不办理变更登记。因为我国《物权法》作出了明确规定,因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物权的,自继承或者受遗赠开始时发生效力。意思就是说,当继承开始时,房屋的所有
房产继承新规定如下:1、继承必须在被继承人死亡后开始。法律规定的继承权,只是继承人享有的一种期待权,如果被继承人没有死亡,继承关系就不会发生,只有在被继承人死亡以后,继承权才会成为既得权;2、继承遗产的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即法定
遗产继承房屋可以买卖。遗产是指公民死亡是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继承人继承房屋后,房屋所有权仍登记在被继承人名下,而我国实行的房屋登记管理办法规定了,继承人若想出售该房屋,必须先取得房屋所有权。即继承人需先到房屋登记机构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小产权房子女不能继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明确规定,只有公民自己的个人合法财产才是遗产。因为小产权的房屋不属于个人财产,不能被合法继承。如果遗嘱人处分了国家集体活着他人的财产,这部分是要认定无效的。如果要继承小产权房屋的,需要提前
虽然共有产权房是社会保障性住房,政府与个人共同出资,但是个人享有对共有产权房的一部分所有权。因此,对于共有产权住房的个人份额,是可以继承的。这主要依据我国民法典第1122条的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因此,共有产权住房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