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9
加工承揽合同是可以约定管辖的,但是不得违反法律规定。相关法律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
承揽合同履行地的确定: 1、合同履行地应当以合同约定的履行地为准; 2、合同未约定履行地的,以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履行地。由于加工合同的履约内容主要是承包商按照定作方的具体要求完成加工生产任务,承包商的履约是基于使用自己的设备、技术和人力。
承揽协议不算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市场经济体制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进行双向选择,确定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是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基本依据。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必须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即时结清的合
承揽合同案件的特点:主体特定、纠纷复杂、专业性较强、标的物一般具有不可恢复性等。难点有: 1、案件涉及的纠纷种类复杂,认定、审理、鉴定存在一定难度; 2、抗辩和反诉的界限模糊; 3、其他难点。
合同纠纷的起诉书一般包括四个部分: 第一、原、被告的身份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原、被告若是法人的还应当注明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第二、具体的诉讼请求。合同纠纷的
承揽合同的构成要件有: 1、主体要件:承揽人为具备一定条件并能承担定作任务的特殊主体; 2、履行方式:承揽人只能以自己的技术、设备为定作人完成工作,并按约定交付成果的主要方式履行合同; 4、标的物:标的物由定作人要求的定作物与承揽人完成定作
承揽合同无效的情形有:以虚假的意思表示签订的合同无效;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合同无效;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所签订的合同无效;法律规定的其他合同无效的情形。
发生承揽工程合同纠纷,当事人可以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中国仲裁机构或者其他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没有订立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
对于承揽合同欠款能否主张利息的问题,要看承揽合同是否有约定利息,有约定的,可以主张,没有约定,人民法院不会支持支付利息的主张。 定作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报酬。定作人未按照约定支付报酬的,承揽人可以向人民法院寻找司法救助。
加工承揽合同包含以下内容: 1、定制项目,承包人应当按照定作人的要求进行的工作,明确约定定作物的规格、数量和价格。这是合同的必要条款; 2、材料的提供,定作物所需的原材料供应商、原材料的名称和规格; 3、提供数据,定制材料的技术数据、图案和
承揽合同适用继续履行。继续履行也称强制实际履行,是指违约方根据对方当事人的请求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的违约责任形式。承揽合同可以继续履行的、承揽合同标的可以强制履行的、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要求继续履行,应当继续履行。
承揽合同的法律特征是:承揽合同是诺成合同、有偿合同、双务合同;承揽合同强调履行的协作性;承揽合同的双方是相互独立的责任主体;承揽合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并交付工作成果为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