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4
非婚生子女户口迁移的程序: 1、凡需要迁移户口的;必须由当事人提出申请; 2、提供当事人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离婚证、房屋产权证等资料; 3、经过户口所在地村(居)委出具是否同意迁移的意见; 4、户口接收地村委或者居委会出具是否同意接收户
根据我国相关规定,要将小孩户口迁到娘家户口的,首先由其监护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进行户口注销;然后根据迁入户口的性质,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其监护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
一、持相关手续材料到迁入地公安机关治安户政窗口申请本人及同户人员户口迁移“省内一站式”服务。 二、对符合“省内一站式”服务条件的申请人,窗口民警按照省级人口信息管理系统“省内一站式迁移”业务功能操作要求和设定的审核审批网上流程,为申请人办理
集体户口是指暂时还不具备单独立户条件,或者暂时还没有办理单独立户手续的居民,其户藉关系挂靠在某一个集体户头上的居民户口。单独立户必须具有固定的住所,如果你在当地城市够买了房子的话是可以将户口从集体户口
普通高等院校已婚学生夫妻一方户口为学生集体户口,另一方为非学生集体户口的,在校期间所生子女的户口应当随非学生集体户口一方申报出生登记。
因结婚、投靠亲属迁移户口的需出具结婚证或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前置条件:原户籍所在地在成都(含郊县),现将户口迁至成都另一房产处。
1.新生婴儿应在出生后一个月内到父亲或母亲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办理出生入户登记。需提供的材料:小孩的出生医学证明,父母的户口簿、身份证和结婚证。 2.必须在一个月内随父或随母落户,如果父母是集体户
转户口流程: 1、申请人向迁入地负责户籍管理的派出所咨询,了解户口迁入需要提供的材料,并提交户口迁入的申请书。 2、迁入地户籍的主管部门就迁入申请书以及材料进行审核,如果审核通过,则可以签发准迁证;如申请人不符合迁入的条件,则派出所会给出具
小孩上户口在当地的公安机关处办理户口登记。由孩子的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孩子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出生超过一年、年龄未满16周岁申报出生登记:由父、母提交申请,并提交婴儿《出生医学证明》、父、母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持补发的《出生医
同城转户口流程及具体资料如下:所内迁移:凭户口簿、公民身份证直接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属婚迁的入户,须附交结婚证、计划生育证明等复印件。属分房、购房、建房办理迁移的,须附交房产证复印件。所间迁移:凭户口簿、公民身份证到入户派出所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