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8
有,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的关系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就形成了;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适用亲生父母与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的规定,所以养子女当然有义务赡养养父母。
根据法律规定,他们之间只是一种因为生父(母)与继母(父)的结婚而产生的亲属关系--姻亲关系。有可能继子女从小不与继父母生活在一起,那就不存在被抚养的关系。那么,从法律上分析,他们也就没有赡养继父母的义务。关键是法律规定只有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
被收养子女有赡养养父母的义务,没有赡养亲生父母的义务。法律规定,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民法典》中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所以养子女无
养子女对生父母没有赡养义务。虽然成年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但养子女和生父母间的权利和义务,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成年子女只需对养父母尽赡养义务。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
抚养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父母有义务抚养和教育子女;子女有义务赡养和帮助父母。当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权要求父母支付抚养费。当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权
父母没有尽到抚养义务,子女有赡养义务,赡养义务是法定的义务,不因为父母的原因而影响。根据法律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前者并非后者的前置前提条件,父母即使没有对子女尽抚养义务,子女也应对父母尽赡养义务。
《宪法》规定,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婚姻法》也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赡养扶助的主要内容是指在现有经济和社会条件下,子女在经济上应为父母提供
被抚养的未成年继子女,在成年后有赡养父母的义务,要赡养继父母。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没有血缘关系,本来不存在权利义务关系。但是如果继父或者继母,对未成年的继子女尽到了抚养教育的义务,形成了抚养关系,法律视为这种继父母子女之间已经产生了与生父母子
成年子女有承担赡养父母的责任。法律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子女如果有赡养能力,并且具有赡养条件,依然不尽赡养老人的义务的,可以
根据我国法律的一些明确规定,子女对父母有着赡养扶助的义务。如果子女不履行赡养老人的义务时,没有劳动能力的或者是生活困难的父母,可以要求自己的子女付给自己一定的赡养费。每个赡养人都应该要履行对父母在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的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一些义
子女对于父母的赡养义务有: 1、主要体现在支付赡养费上。 2、子女作为赡养人,应当对父母履行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妥善安排老年人的住房,尊敬父母,关心父母,在家庭生活中的各方面给予扶助等。
养子女对养父母有赡养义务,对亲生父母没有赡养义务。法律规定,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亲生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生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所以养子女只需赡养养父母,无需赡养亲生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