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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管辖权的移送

更新时间:2022.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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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动指南
自1月10日起至4月8日,尾号限行轮换,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3和 8、4和 9、5和 0、1和 6、2和7;含临时号牌,机动车车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按0号管理。限行区域为北京市五环以内(不含五环路),限行时间为工作日早7时至晚20时。 由于北京从1月4日开始正式实施外地车限行的政策,因此外地车辆(含临时号牌车辆)进京必须办理市区通行证,工作日7时至9时、17时至20时两个时段禁止进入五环。同时,北京限行的“尾号”限行措施继续,并对外地车辆也有效。工作日,外地车辆如果当天尾号限行,9时至17时禁止进入五环内行驶。车牌尾号轮换方式按照北京市机动车车牌尾号的轮换方式执行,以免造成违章罚款。 上述措施以下车辆不受限制:部队、武警及执行任务的警车、救护车等特种车辆;持道路运输证件的省际长途客运车辆和省际旅游大型客车。市交管部门表示,根据新的管控规定,节后将严格管理,对于在限行时间进入五环内的外地车将处罚款,首次被罚后没有按照规定路线和时间返回的车辆可能被再次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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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检察院没有管辖权移送
    检察院没有管辖权移送

    检察院没有管辖权移送期限是应当在开庭之前完成移送。移送管辖条件有: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案件。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对该案无管辖权。接受移送案件的人民法院依法享有管辖权。 (一)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案件。若尚未受理的案件,经审查不归本法院管辖的,不存在移

    2020.08.12 563
  • 管辖权转移与移送管辖有什么不同
    管辖权转移与移送管辖有什么不同

    管辖权转移与移送管辖的区别如下: (1)前提不同,管辖权转移由上级法院决定,而移送管辖无须接受移送法院的同意; (2)对象不同,管辖权转移的是管辖权,而移送管辖的是案件; (3)法院不同,管辖权转移从有管辖权的法院到无管辖权的法院,而移送管

    2022.09.30 351
  • 关于移送管辖和管辖权转移的区别
    关于移送管辖和管辖权转移的区别

    移送管辖和管辖权转移的区别如下: 1、移送的原因不同,移送管辖的情况为法院已经受理了案件,但是发现存在管辖权错误,移送给有管辖权的法院,管辖权转移的情况为上级法院或者下级法院有管辖权,但是存在不适宜行使的情况,例如涉及到院长回避等情况; 2

    2020.08.24 325
专业问答
  • 移送管辖后发现没有管辖权怎么办?

    如果发现没有管辖权是需要向上级人民法院上报。我国的法律法规会规范着公民的各项权益,如果自己的权益受到侵犯是可以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的,那么当事人在向当地法院提出起诉请求后也是需要将起诉状以及案件相关的材料

    2023-12-23 15,340
  • 移送管辖的地方是否有管辖权

    1.前提不同,移送管辖的情况下,最先受理案件的法院没有管辖权,而管辖权转移是将有管辖权的案件交给没有管辖权的法院; 2.客体对象不同,移送管辖移送的是具体案件,而管辖权转移是转移具体案件和管辖权; 3

    2021-09-29 15,340
  • 2022年移送管辖与管辖权转移

    民事诉讼法中关于“移送管辖”的规定是第三十六条:“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

    2022-11-15 15,340
  • 办理机关的移送管辖和管辖权转移

    民事诉讼法中关于“移送管辖”的规定是第三十六条:“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

    2023-12-11 15,340
法律短视频
  • 移送管辖的条件有哪些 01:07
    移送管辖的条件有哪些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明确规定,如果需要移送管辖,应当符合下面几个条件: 第一,案件已经受理; 第二,受理案件的法院对案件无权管辖,或者其他有管辖权的法院已经先行立案受理本案件; 第三,受移送的法院对案件具有管辖权。 如果受移送法院认为自

    2,565 2022.04.15
  • 合同履行地有管辖权吗 01:02
    合同履行地有管辖权吗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针对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被告住所地的法院和合同履行地的法院都享有管辖权。合同的履行地法院更容易收集证据,也更容易做出相应的保全措施。同时,根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如果双方当事人约定了合同履行地的,以约定的

    554 2022.04.17
  • 离婚案件的管辖权规定 01:11
    离婚案件的管辖权规定

    对于离婚案件,原则上应当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则由其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夫妻中有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则既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也可以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但是如果

    2,134 2022.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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