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08
自诉案件在一般情况下是都可以和解的。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刑事自诉案件撤诉一种是当事人自愿撤诉,另一种是因证据不足法院说服自诉人撤诉的情况。
公诉转自诉不能进行和解。公诉转自诉案件即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第三项规定,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这一类公诉转自诉案件,案件本身属于
刑事自诉案件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时,法院进行二审是有时间限制的,法院在有规定的时间内作出审判结果。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审理期限可以再延长一个月;最高人民法院受理的刑事上诉、刑事抗诉案件,经最高人民法院决定,审理期
当发现自诉案件的性质不再符合自诉的要求时,一般会转化为公诉案件,主要有以下两种情形:1.如侮辱、诽谤罪中,发现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危害到国家利益的,应转化为公诉案件;2.司法实践中,故意伤害罪致被害人轻伤的,有时在自诉人取证困难的情况下,经申
自诉能转公诉。主要有以下两种情况: 1、在侮辱和诽谤罪中,发现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经危及国家利益;或者发现案件性质不是自诉时的罪名,如侵占罪中的虚构事实、涉嫌诈骗罪等; 2、在司法实践中,故意伤害罪给受害人造成轻伤的,有时在自诉人取证困难的情
自诉案件能私了。 1、自诉案件是指在刑事案件中,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近亲属,为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自行向人民法院起诉,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 2、针对自诉案件,自诉人是原告人,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撤回自诉,决定自诉人是否撤诉
被害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提起自诉案件的,一般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行使管辖权。刑事管辖是指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等在直接受理刑事案件上的权限划分以及审判机关系统内部在审理第一审刑事案件上的权限划分。
民事自诉案件一审败诉可以上诉。当事人对一审判决如不服的,可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诉须缴纳上诉费,诉讼费待二审判决生效后,由法院进行判定。
提起自诉,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以及他们的诉讼代理人在法定的起诉时效期限内,可以用书面或口头的方式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自诉一般用书面的形式,即应当制作并向法院呈递刑事自诉状。但是,自诉人书写自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告诉,由
自诉案件由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以及他们的诉讼代理人在法定的起诉时效期限内,可以用书面或口头的方式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 自诉一般用书面的形式,即应当制作并向法院呈递刑事自诉状。但是,自诉人书写自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告诉,
1、故意伤害案(轻伤害); 2、非法侵入住宅案; 3、侵犯通信自由案; 4、重婚案; 5、遗弃案; 6、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刑法分则第3章第1节规定的,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7、侵犯知识产权案(刑法分则第3章第7节规定
发现自诉案件的性质不再符合自诉的要求时,一般会转化为公诉案件。如侮辱、诽谤罪中,发现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危害到国家利益,或发现案件性质并非自诉时的罪名,如侵占罪中有虚构事实的行为,涉嫌诈骗罪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