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1
适用于简易程序审理的自诉案件,审理时间是20天到45天,案件的事实清晰,证据充分,被告承认自己的犯罪事实,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从立案到审结,大概需要三个月的时间。
刑事案件中立案审查与批捕的时间都是七天,立案审查和批捕也是完全不同的两项工作,直接由刑事法庭立案审查的案件都属于自诉案件,刑事法庭经立案审查之后,也是直接由法庭作出的批捕决定。其他绝大多数的公诉案件,是由人民检察院批捕并审查起诉的。
一般情况下一审刑事案件会在受理后的两个月内审结,最多不会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情形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八十八条的规定,行政诉讼二审期限是三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赡养案件二审在一般情况下,最长需要三个个月的时间。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
刑事自诉案件审查,被告人被羁押的,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刑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
刑事自诉案件审查时间为15天。审查后对于符合受理条件的,应予立案,并书面通知自诉人或者代为告诉人。对于自诉案件的审理,一般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①一般而言,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人民检察院的审查起诉期限为一个月,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②对于重大复杂的案件,审查起诉期限可以适当延长半个月;所以对于该类案件,人民检察院最晚审查起
1、适用普通程序的一审审理期限是: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重大复杂的刑事案件,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
人民法院对于刑事案件的一审进行审判的时间一般为两个月,案情复杂的,可以延长至三个月。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审查起诉阶段的时间如下: 1、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 2、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