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1
有下列原则: 一、男女平等原则。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 二、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 三、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
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可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的,不参与离婚财产的分割。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
离婚财产可按以下原则进行分割: 1、尊重当事人意愿,财产约定先于法定的原则:双方在离婚时达成协议的可以自行约定财产如何分割,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判决; 2、一般均分原则: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双方应有平等的权利,对共同财产平均分
1、男女平等原则。 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婚姻法》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
一.离婚财产分割原则夫妻间的共同财产关系以婚姻关系的存在为基础,婚姻关系解除时,要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新婚姻法第39条规定了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即:"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结合司法实践,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民法典》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
离婚分割财产原则有:协议优先原则、合法原则、男女平等原则、照顾子女及无过错方合法利益原则、禁止权利滥用原则、诚实信用原则、有利于生活原则、合理原则等。
首先,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遵循意思自治原则,即以当事人的意愿为先。夫妻双方离婚时,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先由夫妻双方自行协商,可以双方平分,也可以一方少分,甚至可以一方不分,只要能够达成合意,法律均不禁止。但是如果协商不成的,任一方都可以起
无效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之间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由于无效婚姻不具有婚姻的法律效力,所以,无效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只能按一般共有财产对待。就是指各共有方根据各自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按比例分享。当然,并不是说所有的无效
夫妻双方在离婚的时候,一般不会涉及一方婚前财产的分割问题。因为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其中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该方的个人财产,在离婚的时候,对方无权请求分割。就算是双方生育的子女,也无权请求父母分割他们的个人财产。因此,在离婚的时候,对于婚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