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0
对于劳动争议,经过劳动仲裁仍无法解决的,或者对仲裁结果不满意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事实情况依法作出判决,判决生效后之后,当事人必须执行。如果逾期不起诉的,应当履行仲裁结果。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条规定,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
劳动仲裁公司不执行的,由法院强制执行。法律规定,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劳动仲裁不执行,处理流程如下: 1、当事人依法提交申请执行书,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人民法院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 3、被执行人应当报告近一年的财产情况,拒绝或者虚假报告的,法院可以予以罚款、拘留; 4、人民法院作出扣押、冻结、划
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当事人对仲裁不服的,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同级人民法院起诉。对经过仲裁裁决,当事人向法院起诉的劳动争议案件,人民法院必须受理。诉讼是劳动争议处理的最终程序,具有最终的法律效力。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
向当地的基层法院而不是中级法院起诉。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如果用人单位对于该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而向法院起诉的,应该向基层法院提起诉讼。但是,如果是单位认为有证据证明该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有下列
工伤仲裁后对方不给医疗费等赔偿费用的,当事人可以在仲裁裁决生效后依法去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而受理该申请的法院应在六个月内予以执行;如果其逾期不执行的,当事人可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用人单位经济性裁员应当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不得裁减以下人员: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
财产协议不公正有效,但是可以申请撤销。当事人双方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一方有权请求法院撤销该合同。另外,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顾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
经济性裁减中,以下人员不得裁减: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等其他《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人员。
以下六种人员经济性裁员时不得裁减: 1、职业病病人在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并且丧失劳动能力的; 3、因工作患病,在规定的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或者哺乳期的; 5、工作满十五年,距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法律规定的其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