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16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
根据《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
无期徒刑罪犯在刑罚执行期间,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的,服刑二年以后,可以减刑。 1、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的,一般可以减为二十年以上二十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为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无期徒刑犯在
新刑法立功减刑幅度是: 1、罪犯判处死缓的,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2、罪犯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3、罪犯判处无期徒
判刑后立功的,可以减刑。有重大立功的,应当减刑。但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立功表现的减刑规定,根据《刑法》第七十八条,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
减刑标准:原刑罚是有期徒刑的,那么服刑期限不少于二分一。如果判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死刑犯罪分子判缓刑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依据国家相关法律的规定,要依据立功的表现及原刑期而定,如果是重大立功表现的。
如果犯罪分子在审查以及服刑期间有立功行为,那么可以适当减刑。比如犯罪分子如果有揭发其他罪犯的犯罪行为,或者提供重要线索的,在公安机关查明线索真实性之后,可以进行减刑。一般判处管制和有期徒刑的犯人,减刑之后的刑期,不可以少于原来判定刑期的二分
重大立功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百分之二十至百分之五十;犯罪较轻的,减少的基准刑的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依法免除处罚。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有立功情节的,应当综合考虑立功的大小、次数、犯罪情节、罪行轻重、犯罪人的态度等情况确定从宽的量刑幅度。重大
对于立功情节,综合考虑立功的大小、次数、内容、来源、效果以及罪行轻重等情况,确定从宽的幅度。重大立功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50%;犯罪较轻的,减少基准刑的50%以上或者依法免除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根据立功的情节去进行相关的减刑。如果是一般的立功行为,可以减少基准刑罚的百分之二十以下; 对于有重大立功的行为,一般可以减少基准刑的百分之二十到百分之五十,如果是犯罪的情节比较轻的,减少基准刑罚的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根
立功符合条件可以减刑。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