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4
行政处罚是指行政主体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范,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处罚特征是:实施行政处罚的主体是作为行政主体的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行政处罚的对象是实施了违反行政法律规范行为的公民、法人或
行政处罚决定书能撤销。作出该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如果认为该决定确有错误的,可以予以撤销;或者当事人认为该决定确有错误的,可以申请法院或者复议机构予以撤销。
行政处罚决定书是可以被撤销的。情形有主要证据不足的;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违反法定程序的;超越职权的;滥用职权的以及明显不当的。此时人民法院应当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且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
行政处罚决定出现错误的,可以这样撤销: 1、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 2、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五条,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有下列情形之
行政行为撤销的条件如下: 1、行政行为合法要件缺损。合法的行政行为具备主体合法、内容合法、程序合法三要素,任何行政行为如缺损其中一个或一个以上要件,该行政行为就是可撤销的行政行为; 2、行政行为不适当。不适当的行政行为也是可撤销的行政行为。
行政处罚的撤销,需要先提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机关在对被申请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时,认为其依据不合法,本机关有权处理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依法处理;无权处理的,应当在七日内按照法定程序转送有权处理的国家机关依法处理。处理期间,中止对具体行
行政处罚可以撤销的情形有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法院判决撤销的法定理由有主要证据不足的;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
撤销行政处罚可以以申请行政复议的方式撤销。在行政复议后,复议机关认为该行政处罚决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确有不当的,可以作出撤销该行政处罚决定的处理。
行政处罚法第41条内容如下:本条是对违反有关法定程序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能成立的规定。根据本条规定,如果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没有依法履行告知义务,拒绝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则属于违反了有关的法定程序,作出的行政处罚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