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14
《公证程序规则》第十八条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应当提交如下的材料:第一、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法人的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及其负责人的身份证明;第二、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代理人需要提交当事人的
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
登记收件。产权登记的第一程序就是登记收件。登记收件表示主管机关接受产权人主张权利的申请。勘丈绘图。它是对已申请产权登记的房地产逐户、逐处进行实地勘察,查清房地现状,丈量计算面积,核实墙体归属,绘制分丘平面图,补测或修测房屋分幅平面图,为产权
房产抵押办理他项权证需要以下材料:房地产抵押申请表;抵押人身份证;借款抵押合同;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房屋评估报告书或抵押物价值协议书等。
房产办理他项权证需要携带:身份证,房产抵押申请表,夫妻关系证明或者是未婚证明,借款抵押合同,房产证,土地使用证,房屋评估报告书,如果是委托他人办理房屋他项权证的话,需要提供委托书。
办理安置房产权证应当提交身份证件、婚姻证明、房屋权属证书、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书、安置房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安置房屋平面图、安置房完税凭证以及其他登记机构所需要的材料。
办房屋产权证的时候需要的材料有:结婚证或单身证明、身份证、户口本、房屋购销合同及补充合同原件、商品房销售统一发票原件、房屋外侧绘图和分层平面图、契税缴款书。
申请:申请人到不动产登记机构现场提交办理登记的申请材料。受理: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查验申请主体、申请材料,询问登记事项等工作的过程。审核:不动产登记机构受理申请后,根据申请登记事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予以登记。登薄:经审核
申办产权证应当提交身份证、户口本、婚姻状况证明;房产合同、购房发票、房屋核档证明、完税证明;产权登记申请书以及其他房屋登记机构认为有必要提供的材料。
1、房屋购销合同原件以及补充合同原件。 2、房屋购买销售统一原件。 3、房屋的外业测绘调查表以及分层分户平面图原件。 4、完税凭证. 5、房屋购买人如果已经结婚了,这样就需要房屋买卖双方带上身份证复印件,还需要带上房屋买卖双方身份证进行校验
房产继承公证需要准备的材料有: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2.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代理人须提交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 3.申请公证的文书; 4.申请公证的事项的证明材料,涉及财产关系的须提交有关财产权利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