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15
挪用公款罪的有关法律规定如下: 1、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属于个人使用,从事非法活动的,挪用公款数额较大、从事营利活动的,三个月以上未偿还的,是挪用公款罪; 2、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的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主要是公共财产的所有权,同时在一定程度上也侵犯了国家的财经管理制度。 (二)客观要件 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或者挪用数额较大的公款进行营利活动,或
挪用公款罪既遂的惩罚:一般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或者挪用数额较大的公款进行营利活动,或者挪用数额较大的公款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行为。
挪用公款罪的行为表现有: 1.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较大,超三个月未还; 2.挪用公款供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 3.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情形。
挪用特定款物罪有以下惩罚: 1、犯挪用特定款物罪的,一般对其相关的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如果存在特别严重情节的,则应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挪用公款罪的相关司法解释有:1、《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了挪用公款罪不同数额大小和情节轻重的认定标准;2、《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规定了检察机关对挪用公款
《刑法》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
挪用公款罪的构成要件: (1)挪用公款罪侵犯的客体,主要是公共财产的所有权,同时在一定程度上也侵犯了国家的财经管理制度。 (2)挪用公款罪侵犯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 (3)挪用公款罪侵犯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
挪用公款罪减刑条件如下: 1、对象条件减刑仅适用于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这说明减刑的适用对象只有刑罚类型的限制,没有刑期和犯罪性质的限制。只要犯罪分子被判处上述四种刑罚之一,无论其犯罪行为是故意犯罪还是过失犯罪,无
四川挪用公款罪的立案标准是: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或者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超过三个月未还,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