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3
瑕疵出资分为以下几类: 一、虚假出资,是股东于公司设立之时根本没有出资却声明已经出资,致使公司实际无任何实收资本而设立并有违该国法律规定的情形。 二、出资不足,也就是股东只足额缴纳了第一期出资,而以后各期均未交纳或只缴纳了部分,而导致公司注
出资瑕疵的规定包括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股东若有出资瑕疵,应当及时进行补正;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也应当承担连带责任。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
有关瑕疵出资的法律后果,一般认为有三: 一是责令依法完全履行出资义务或者限期补正; 二是依据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合理限制股权; 三是依据股东会决议除名该未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全部的股东资格并要求赔偿损失。
瑕疵出资指出资人违反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未足额出资或出资的财产权利有瑕疵,不包括根本未出资和履行出资义务后的抽逃出资行为。公司资本瑕疵的种类如下: 1、出资虚假瑕疵,指股东于公司设立之时根本没有出资却声明已经出资,致使公司实际无任何实收
属于抽逃出资的情况: 1、将出资款项转入公司账户验资后又转出; 2、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将其出资转出; 3、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进行分配; 4、利用关联交易将出资转出; 5、其他未经法定程序将出资抽回的行为。
股东违反出资义务,出资存在虚假出资、出资不足、抽逃出资等情形的,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东负有补缴出资的责任,而不是剥夺其股东资格。因此,股东出资瑕疵的情形并不影响股东资格的取得。但是,由于股东存在出资瑕疵的情形,违反公司资本充实原则,从而
集资诈骗罪是金融诈骗罪的特殊罪名,从其命名上我们就可以知道只有犯罪行为同时符合“集资”和“诈骗”时才能属于集资诈骗行为。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向社会公众募集基金的同时,作出虚假的回报承诺的行为,使得受害人违背其本意处分财产的行为会被认定为
瑕疵出资分为以下几类: 一、虚假出资,是股东于公司设立之时根本没有出资却声明已经出资,致使公司实际无任何实收资本而设立并有违该国法律规定的情形。 二、出资不足,也就是股东只足额缴纳了第一期出资,而以后各期均未交纳或只缴纳了部分,而导致公司注
瑕疵出资分为以下四类: 1、股东不履行出资义务; 2、股东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 3、用于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存在权利瑕疵; 4、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
出资瑕疵情况下的股东是具有股东资格的,但是当股东虚假出资或者是抽逃出资时,经催告仍然不补足出资的,可以解除其股东资格。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股东最基本的义务就是足额出资。
1、正当防卫所针对的,必须是不法侵害; 2、必须是在不法侵害正在进行的时候; 3、正当防卫所针对的、必须是不法侵害人; 4、正当防卫不能超越一定限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