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01
对方谅解的也不能撤销行政拘留。公安机关可以酌情从轻处罚。如果公安机关作出处罚决定,即便受害人表示谅解、不追究责任,处罚决定也不能撤销。除非被处罚人不服,提出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处罚决定被依法撤销。
缓刑期间被行政拘留不一定会撤销缓刑。 缓刑期间被行政拘留情节不严重的,不会撤销缓刑。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
缓刑期间被行政拘留不一定会撤销缓刑。 缓刑期间被行政拘留情节不严重的,不会撤销缓刑。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
能。行政拘留处罚执行后,行政机关撤销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的,被行政拘留人可以申请国家赔偿。根据《国家赔偿法》第三条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
公安机关作出行政拘留决定的,非有权机关撤销,拘留不得中止执行。在处罚之前,受害人表示谅解违法行为人的,公安机关可以酌情从轻处罚。如果公安机关作出处罚决定,即便受害人表示谅解、不追究责任,处罚决定也不能撤销。除非被处罚人不服,提出行政复议或者
刑事拘留和行政拘留有什么区别 1、性质不同刑事拘留是刑事诉讼中的保障性措施,是一种诉讼行为,其目的是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本身不具有惩罚性;行政拘留是治安管理的一种处罚方式,实质上是一种行政制裁,其目的是惩罚和教育有一般违法行为的人。
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紧急情况时,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行政拘留是指法定的行政机关是专指公安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法律的人,在短期内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种行政处
行政拘留属于行政处罚,刑事拘留属于刑事强制措施,可以从以下几点对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进行区分:第一是两者的法律性质和依据不同;第二是对象不同;第三是目的和结果不同;第四羁押的时间期限不同;最后它们适用的机关单位也不同。
撤销行政拘留,办理刑事拘留手续。先前行政拘留的时间不计入办案期限,结案后折抵刑期。行政拘留转刑事拘留说明案件性质发生变化,从治安案件转为刑事案件,其原因可能为: 1、案件情节发变重大变化,如故意伤害案中,受害人的伤情从轻微伤变为轻伤以上的伤
行政处罚出现错误的,可以这样撤销: 1、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 2、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