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2
滥用职权罪与徇私枉法罪的区别: 1、主体的不同,前罪的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后罪是司法工作人员; 2、客体上的区别,前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前罪是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等。
1.主体上的区别。滥用职权罪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枉法罪的主体主要是司法工作人员中从事侦查、检察、审判工作的人员。 2.客体上的区别。滥用职权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徇私枉法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 3.客观方
滥用职权罪与徇私枉法罪的主观方面都表现为故意,两者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主体上的区别。滥用职权罪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枉法罪的主体主要是司法工作人员中从事侦查、检察、审判工作的人员; 2、客体上的区别。滥用职权罪的直接客
区别主要有: 1、行为性质的区别。滥用职权罪在客观方面的本质属性是对职权的“滥用”,玩忽职守罪在客观方面的本质属性是对职守的“玩忽”。 2、行为方式的区别。滥用职权罪主要表现为作为,玩忽职守罪多数表现为不作为。
行贿和受贿有下列区别:行贿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受贿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是给他人财物,而受贿是非法收受财物或者主动索取贿赂。行贿罪是指行为人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
徇私枉法和滥用职权罪的区别: 1、主体上的区别。徇私枉法罪的主体主要是司法工作人员中从事侦查、检察、审判工作的人员。滥用职权罪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2、客体上的区别。徇私枉法罪的直接客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活动的勤政性。滥用职权罪的直
滥用职权受贿贪污的能数罪并罚。数罪并罚的处罚: 1、判决宣告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刑期,但最高控制不得超过三年,最高拘役不得超过一年; 2、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得超过
滥用职权受贿贪污的,应当数罪并罚。对于滥用职权是手段行为,受贿和贪污是目的行为,数行为之间存在牵连犯关系,但对于牵连犯的处理,并非简单地以“从一重”的原则处断。
行为方式的区别。从行为方式上讲,滥用职权罪和玩忽职守罪都既可以由作为构成,也可以由不作为构成,只是行为的主要方式有所区别,即滥用职权罪主要表现为作为,玩忽职守罪多数表现为不作为。
滥用职权罪与玩忽职守罪之间的根本区别在于:1、两罪侵犯的直接客体不同滥用职权罪与玩忽职守罪均属于渎职罪,当然其同类客体也是“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2、两罪在客观上有三方面区别(1)行为性质上的区别。滥用职权罪在客观方面的本质属性是对职权
滥用职权罪与玩忽职守罪的区别如下: 1、行为性质的差异,滥用职权罪的本质属性是对职权的滥用,玩忽职守罪的本质属性是对职守的玩忽职守; 2、行为方式的差异,滥用职权罪主要表现为行为,玩忽职守罪多表现为不作为; 3、立案条件的差异,根据相关解释
玩忽职守罪:玩忽职守罪是国家工作人员对工作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与滥用职权的区别是:两个罪名最大的区别在于主观方面,玩忽职守罪是过失,滥用职权罪是故意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