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7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这是罪与非罪的界限,对于不构成犯罪的,当然不能追究刑事责任。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
免于刑事责任指行为人的行为虽然构成犯罪但不以犯罪论处,即对于已构成犯罪之行为不以犯罪对待,对于该犯罪主体不以犯罪人处置。免于刑事责任的法律效果就是不追究刑事责任。免予刑事处罚指因某些原因犯下罪行,需要刑事处罚,但因为自首或其他情节,导致不用
免于刑事处罚算前科,被认定不构成犯罪的除外。不予刑事处罚是因为其犯罪行为情节显著轻微或者其他特殊原因,但是其刑事犯罪的事实是存在的,是真实的。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六条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
免予刑事处罚不能视为判处刑罚。免予刑事处罚就是认为犯罪嫌疑人有罪,因法定情况不处罚,免于刑事处罚,是有罪而免罚,仍然构成刑事犯罪,通俗地说就是有犯罪前科,而无罪判决的法律后果是,当嫌疑人被羁押的,应当立即释放,无罪,当然就无需承担刑事责任,
被免予刑事处罚的犯罪分子是不可以对国家赔偿进行申请的,因其依然为有罪,对其所实施了强制措施不是错误的。《国家赔偿法》规定,依照刑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不负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
当事人若受过刑事处罚,一般还是可以出国的,但目标国家有不允许有犯罪记录的人员入境规定的除外。《刑法》规定,中国公民被判处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者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不准出境。
免于刑事处罚不可以构成累犯。因为免于刑事处罚后就是没有罪,所以免于刑事处罚后再犯罪的,是不会构成累犯的,不符合累犯构成条件。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
免于刑事处罚不会坐牢。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但是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或者由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
根据我国目前法律规定,免予刑事处罚,除了被认定不构成犯罪的行为,其他的犯罪行为是有犯罪前科的。免于刑事处罚包括以下情形: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已经死亡的;犯罪已经过了追诉时效期限的;犯罪情节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对于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
免予刑事处罚一般不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因为即使被告人被免于刑事处罚,说明其仍然触犯了法律构成犯罪,只是其犯罪情节轻微,不追究其刑事责任所以不予以刑事处罚,因此不可以申请国家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