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2
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股东会职权。一般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权,特别是共益权,主要是通过股东会来行使的。股东会作为全体股东共同行使股东权的机关,作为公司的权力机构,是一般有限公司必设的机构。而国有独资公司只有一个出资
法人股东可以有1个独资公司。一个自然人只能成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法人不能再成立一个一人公司,但是可以成立分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或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可以成立一人(法人)公司,该公司为一人有限公司或自然人投资或控
挂名独资股东不可以单独注销公司。依照我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公司解散后应当依法进行清算,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之后才能申请办理注销登记。
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股东会职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可以授权公司董事会行使股东会的部分职权,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但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和发行公司债
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股东会职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可以授权公司董事会行使股东会的部分职权,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但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和发行公司债
个人独资企业申请变更登记,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投资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从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业务的,应当提交有关
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股东会职权。国有资产监督机构可以授权公司董事会行使股东会的部分职权,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但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和发行公司债务,
公司监事不一定是股东。监事一般是由股东和职工代表担任。不是股东的职工作为职工代表,也可以担任监事,职工代表监事一定要在职工代表中产生,不是职工代表的职工不能担任监事。我国《公司法》并没有禁止公司股东担任公司监事,只规定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自然人独资无法增加股东。 自然人独资,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和一个自然人投资设立的一人有限公司,两者的不同在于前者是特殊的企业,只有一个投资人,投资人承担无限责任。而后者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按照我国当前的法律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要
股权质押,即出质人使用自己已有的或可以处分的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或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来作为质押,为经济行为作担保的行为。股权质押制度的核心内容是股权质押的效力。股权质权的效力,即质权人就质押股权在担保债范围内,优先受偿的效力和质权对质押股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