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4
根据有关规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连续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合同共六年的,续签劳动合同时,可以签无固定期限的。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用人单位续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终止,而且用人单位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连续两次续签合同后,第三次续签劳动合同时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单方面不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可以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终止条件是
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连续签订三次劳动合同后,可以提出签订无固定期合同。这样签订劳动合同既可以保护劳动者的自身法律权益,又可以保护相关用人单位的用人时间,符合我国的劳动法律规定。
连续签了三次劳动合同后不是必须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只要员工与单位签订了两次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第三次签订劳动合同时就可以要求与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了,单位如果决定续约的必须要同意员工的申请; 但是如果员工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