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8
罚金刑的适用原则是罚金数额与犯罪情节相适应原则。即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无论是刑法分则明确规定了罚金刑幅度的,还是没有明确规定罚金刑幅度的,判处罚金刑时都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减轻损害原则也叫采取适当措施避免损失扩大原则,是指在一方违约并造成损害后,受害人必须采取合理措施以防止损害的扩大,否则,受害人应对扩大部分的损害负责,违约方此时也有权请求从损害赔偿金额中扣除本可避免的损害部分。
减轻损害原则是指在一方违约并造成损害后,受害人必须采取合理措施的原则。构成减轻损害原则的条件有:1、受害者并未为了防止损害扩大,采取适当的合理措施;2、损害的发生由违约方所致,受害人并无过错;3、受害人的不当行为,造成了损害扩大的具体化。我
减轻损害原则,亦称之为采取适当措施避免损失扩大原则,是指在一方违约并造成损害以后,受害人必须采取合理措施以防止损害的扩大,否则,受害人应对扩大部分的损害负责,违约方此时也有权请求从损害赔偿金额中扣除本可以避免损害部分。
减轻损害原则是指在一方违约并造成损害后,受害人必须采取合理措施的原则。构成减轻损害原则的条件有:1、受害者并未为了防止损害扩大,采取适当的合理措施;2、损害的发生由违约方所致,受害人并无过错;3、受害人的不当行为,造成了损害扩大的具体化。我
减轻处罚定义是:在法定刑以下适用刑罚,只限于主刑。适用原则有犯罪分子具有刑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犯罪分子虽然不具有刑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但是根据案件的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也可以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
罚金的裁量原则是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适用方式是: 1.单科式。主要适用于单位犯罪; 2.选科式。在罚金单独适用的情况下,刑法规定罚金与其他刑种并列,可供选择适用; 3.并科式。在罚金附加适用的情况下,明确规定判处自由刑时
行政处罚适用原则具体如下: (一)处罚法定原则; (二)处罚公正、公开原则; (三)处罚与违法行为相适应的原则; (四)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五)不免除民事责任、不取代刑事责任原则; (六)救济原则; (七)处罚追究实效原则。
罚金可以适用于减轻处罚,对于减轻主刑,也是适用的。在主刑范围内选择减轻处罚时,罚金也只在一定范围内可减轻处罚。罚金减轻处罚也可适用于附加刑,因刑法没有明确规定减轻处罚是否可以适用附加刑,既然没有明确规定,就意味着不否认减轻处罚可以适用附加刑
当事人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罪刑法定适用原则如下: 1、禁止溯及既往。即犯罪及其惩罚必须在行为前预先规定,《刑法》不得对在其公布、施行前的行为进行追溯适用。 2、排斥习惯法。即行政规章不得规定刑罚,习惯法、判例不能作为刑法的渊源。 3、禁止类推解释。即对《刑法》应严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