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4
在法定继承中,被告主要是占有或多占遗产的法定继承人。如法定继承人占有的份额比较恰当,或其占有的是依法应得的一部分,则可不将其列为被告。在遗嘱继承或遗赠关系纠纷中,被告主要是遗嘱指定的继承人或按遗嘱可得遗产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受益人。如果请求
遗产继承诉讼中,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确定为原告;被告根据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的起诉状上列明的被告人进行确定。遗产继承诉讼应当在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继承诉讼开始后,如继承人、受赠人中有既不愿意参加诉讼,又不表示放弃实体权利的,应追加为共同原告;已明确表示放弃继承的,不再列为当事人。据此,如原告只起诉部分继承人为被告的,法院会追加其他继承人为共同原告。继承人不愿意做原告又不愿意做被告的,
一、立案起诉阶段 诉讼的开始是要先到法院立案,立案通过后书记员才能排期和确定开庭时间。立案时需要做好相关的准备。 1、整理资料和证据:立案前需要先准备好相关的材料,包括原被告的个人信息资料和相关的继承诉讼证据,例如遗嘱公证书、与被继承人的关
遗产继承纠纷,达不成一致的协议的,则可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亦可不经过调解程序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处理继承纠纷是最终的、具有强制执行力的纠纷解决方式。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二条规定,继承人
遗产纠纷的处理方式为双方进行协商或者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遗产继承纠纷处理原则一般有这些: 1、法院审判原则,法院审判需实事求是; 2、当事人平等原则; 3、法院调解原则; 4、保护私有财产继承权原则。
遗产继承纠纷的处理原则: 1、保护私有财产继承权的原则; 2、继承权男女平等原则。主要是指财产继承权不分男女,一般均等分配; 3、权利义务一致的原则; 4、养老育幼,保护弱者的原则; 5、互谅互让、协商处理、充分发挥遗产效用原则。即在遗产处
遇到遗产继承纠纷: 1、自行协商。 继承纠纷发生后,相关当事人可以在完全自愿的基础上,通过互谅互让,就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协商达成一个各继承人都愿接受的协议,然后按协议分割遗产; 2、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 人民调解委员会是群众性组织。
继承纠纷,是被继承人死亡后,因争执死者的遗产而发生的纠纷。如因继承权、继承顺序、遗产分配份额等发生争议,都属于继承纠纷。继承纠纷可分成两类:一类是非侵权纠纷,如继承人仅对遗嘱的效力、遗产的范围和数额、继承人的范围和顺序等问题认识不一而产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