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8
破产债权有破产宣告之前成立的没有财产担保的债权,破产宣告的时候还没到期的债权等,不属于破产债权的债权有破产宣告之后的债务利息,债权人参加破产程序支出的费用等。
二者区别如下: 1、破产重组是操作的当,公司可以进行正常运行;而进行破产清算,企业完全没有了存在的可能。 2、破产重组的态度是积极预防债务人的破产,争取实现各资产增值的现象;破产清算是消极地。 3、破产清算的申请人只能是债务人,债权人。但重
债权人申报债权后,需得到确认后才能在破产程序中行使权利。但债权人申报之债权情况各异,有的已为法院生效裁判、仲裁机构生效裁决所确认,具有法律上确定之名义和执行效力;有的尚在诉讼之中;有的双方虽有争议但未提起诉讼或仲裁;有的则双方均无争议。
破产后债权应在法定期限内向破产管理人申报。债务人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
债务人被宣告破产后,债务人称为破产人,债务人财产称为破产财产,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称为破产债权。人民法院宣告债务人破产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债务人和管理人,自裁定作出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
企业破产清算,应该按照以下顺序进行清偿债务。 (一)破产费用: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破产费用具体包括: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 (二)劳动债权。 (三)破产人
一、我国破产重整程序中的债权人利益保护机制如下: 首先,新破产法赋予了债权人以重整申请权。 其次,我国破产重整程序还规定了债权人对于重整计划草案的表决权。 其三,我国破产重整程序还规定了债权人对于重整计划执行的一定程度的监督权。 但总体说来
破产债权是针对破产人,并原则上基于破产宣告而发生的一种财产上的请求权。所谓可以通过破产程序得到满足,就是经过债权人申报债权并得到查实后,从破产财产中得到清偿。破产债权既区别于可以从破产财产中优先拨付受偿的破产费用请求权,也区别于将不属于破产
破产债权是针对破产人,并原则上基于破产宣告而发生的一种财产上的请求权。所谓可以通过破产程序得到满足,就是经过债权人申报债权并得到查实后,从破产财产中得到清偿。破产债权既区别于可以从破产财产中优先拨付受偿的破产费用请求权,也区别于将不属于破产
破产债权人应当向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我国破产法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
申报债权就是人民法院审理破产案件的时候,当受理破产申请后债权人要申报债权的一种法律行为。债权人必须要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如果债权人在此期间没有申报债权,在企业破产债务清偿的顺序当中就可能会忽略没有申报的债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