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3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
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才算是侵犯了商标权:1、侵权行为给商标权人已经造成损害,或者即将造成损害。表现是:产品销量下降,利益的减少或商标信誉降低;2、行为违法性。也就是行为人没有获得许可,也没有其他法律依据。客观上行使商标权人依法享有的权利;3
侵犯商标权,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
根据《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
被侵犯商标权的一方应这样起诉: 1、受害人向法院起诉侵权人; 2、法院受理该诉讼并进行立案; 3、向被告发送起诉状副本并通知被告答辩; 4、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5、法院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
侵犯商标权是指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一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根据商标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1、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一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 2、
关于侵犯注册商标权行为认定或者判定的过程,有以下三个基本步骤: 1、确定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权利范围。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权利范围是认定商标侵权的基本依据。 判断商标侵权行为能否认定或称是否构成所考虑的一切因素都是围绕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权利范围来进行
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是: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
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可
企业的名称应当与同一辖区,同一行业的企业名称不同,未经审批不得冠以“中华”、“中国”等字样。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企业名称应当由字号、行业或者经营特点、组织形式这三个部分组成。
公司名称变更合同继续生效,但单位要及时变更劳动合同,当然是先解除原劳动合同,重新建立新合同。 而且有单位人事部去劳动局办理。如果公司不及时变更的,那么劳动者要带上原合同反映到劳动局解决。
公司名称纠纷的处理方式:当事人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处理,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且请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处理名称争议时,应当提交申请书、申请人的资格证明、举证材料等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