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3
《商标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了侵犯商标权的赔偿标准。 1、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 2、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
名称与商标相同,容易导致混淆的,构成商标侵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
侵害名誉权行为的受害人是可以要求责任人赔偿相应的损失的,其数额一般为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实际损失的数额。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公司名称变更商标需要变更。申请人应当前往商标局办理商标变更登记,提交变更申请书,名称变更证明等材料。商标局对材料依法审查,核准后,发给变更证明。申请人也可以委托依法设立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公司名称变更商标需要变更。申请人应当前往商标局办理商标变更登记,提交变更申请书,名称变更证明等材料。商标局对材料依法审查,核准后,发给变更证明。申请人也可以委托依法设立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条件之一就是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名称是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法人必须具备的条件。公司名称必须符合企业名称登记管理的有关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名称还应标明'股份有限公司'字样。股份有限公司必须有一定的组
著名商标做企业名称一般是不侵权的。但若公司存在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或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消费者混淆的情形除外。
赔偿数额一般按照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注册商标许可使
商标侵权要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三款:对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进行处理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
被侵害名誉权后当事人可以要求侵权人赔偿损失。名誉权本身不是财产,不具有可以交换的经济利益,但由于此种权利直接关系到公民和法人财产权的取得和丧失,因此侵害名誉权也会影响公民和法人的财产权益。另外,受害人恢复名誉而产生的费用和支出,也属于财产损
公司名字的要求应当包括公司性质,比如有限责任公司以及股份有限公司。并且不得适用“中国”、“中华”等字样的名称。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法人名称在公司注册一年之后才能够变更。
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利益确定,权利人实际损失与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利益都难以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酌定赔偿。人民法院确定赔偿数额时,应当考虑侵权行为的性质、期间、后
侵害名誉权赔偿标准为: 1、财产赔偿按照其直接损失计算数额; 2、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 (1)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侵权行为的目的、方式、场合等具体情节; (3)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