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股东会职权。一般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权,特别是共益权,主要是通过股东会来行使的。股东会作为全体股东共同行使股东权的机关,作为公司的权力机构,是一般有限公司必设的机构。而国有独资公司只有一个出资
一般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权,特别是共益权,主要是通过股东会来行使的。股东会作为全体股东共同行使股东权的机关,作为公司的权力机构,是一般有限公司必设的机构。而国有独资公司只有一个出资者,仅以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国家授权的部门为公司惟一股东,因而
一个独资企业变更股东企业需要提交的材料有公司变更的登记申请书;以及还有股东所有的身份信息;再者就是委托代理人的证明以及所存在的权限;双方还要有签订的协议书;这样才能更好的办理。
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个人独资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投资人应当以其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因其投资人变更可能导致企业实际财产的减少及偿还能力的降低,原投资人应承担连带责任。
章程当然是全体股东制定的。但是一般的人对公司法里一些专业的东西不是很清楚,所以工商部门一般都有现成的东西,只是你要注意好好看看,把你所要求的内容或是是大家要求的内容加上或者减去。
1、国有独资公司股东权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或者是董事会行使 2、国有独资公司虽然不设股东会,但是需要设立董事会、监事会 2、法律依据:《公司法》 第六十六条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国有资产监督管
制定国有独资公司章程的主体和程序不同于一般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一般的有限责任公司是由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股份有限公司是由发起人制定公司章程,而国有独资公司的公司章程是由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
国有独资公司与有限公司最大的区别在于股东出资方不同:国有独资公司股东只有一人,就是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而有限公司是股东人数不定,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 公司章程的制定主体不同:国有独资公司的章程由国有资产监
个人独资企业和一人有限公司的区别有四点,分别是: 1、投资主体不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投资主体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主体只能是自然人; 2、法律形式不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属于法定的民事主体,具有法人资格;而个人独资企
公司的股权可以用来投资,股东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来进行出资,可用货币估价,并依照法律规定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有规定不能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于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需要评估作价,核实财产。 对评估作价有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