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0
所谓的合并执行的法律依据这在立法意义上叫法条竞合,就是说立法时法律条文“走顶了”,在实际工作中很容易遇到这种情况,那么在进行处罚时,就只能按违反一部法律条文来处罚,一部法律条文处罚了,就不能再按另一部法律条文来重复处罚同一个违法事实,如果这
法院在采取一定的执行措施后,已执行回一定的财产,需折价、拍卖或者该被执行人根本无财产可供执行,而前一案中的被执行人明显有履行能力,而以没有履行能力的另一案中的被执行人应当先履行其义务来折抵该应当履行的义务为由故意推诿,实则是对原申请执行人权
1、法院执行局收到案件材料后,经审查认为情况紧急、需立即采取执行措施的,经批准后可立即采取相应的执行措施。 2、法院执行局应当在收到案件材料后规定期限内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通知被执行人按照有关规定申报财产,责令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
我国目前没有关于民事案件合并执行的规定,但是在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或其继承人、权利承受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追加当事人。申请符合法定条件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法院要执行被执行人的到期债权的,可以向第三人发出履行到期债务的通知,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民事案件合并执行的法律依据为:被执行人有多个的民事经济案件,可以合并执行,也可以分开执行。被执行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1、打电话到所属法院执行局查询情况. 2、案件所属法院的官网可提供查询,但是你需要有案号和法院提供的密码(密码在受理通知书上会有) 3、上面两种方法都不行就直接打区号+12368查询热线查询。
监外执行是有案底的,在公安系统内部都是可以查出来的。 监外执行,是指由于罪犯具有法律规定的某种情况而暂时变更刑罚执行场所和执行方式,在监狱外执行刑罚的一种刑罚执行制度。 监外执行的前提条件是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并且还在执行过程中。
法院强制执行会通知被执行人。《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执行通知与强制执行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并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