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02
物的担保与人的担保应选择以物保优先。我国《民法典》规定,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
一般来说,在借款人还清贷款以后,贷款担保人就不存在担保责任了。若借钱方没有还清贷款,要看担保人签订的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责任保证。 1、一般保证,只有当债务人真的没有履行能力时,才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责任。 2、连带保证,期限满了,债权人既可以
物的担保与人的担保的选择:物保优先。法律规定,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
担保义务无法取消,在整个贷款期间都有效。在借款人还清贷款以后,贷款担保人就不存在担保责任了。 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一)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 (二)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
在以下情形债权人可以要求担保人还款:债务人未仍履行到到期债务,担保人有义务代为偿还。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
担保之债如果具有下列情形的,是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以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或者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的等。
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根据法律规定,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具有附属性,依赖于主合同的存在而存在,当主合同无效或不存在主合同时,担保合同无效。
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对物的担保以外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 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
如果主债权还没成立,则担保合同也没有成立。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在主债权债务合同成立生效,并且存在合法有效的主债权后,担保人才能为实现该债权提供担保。
债务纠纷产生后保护债权的方法有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债务纠纷产生后,债权人可以与债务人进行协商,协商不一致的可以邀请有关组织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功的可以仲裁或者诉讼。
凡是执行和解协议及重整程序不需要的并且其价值不高于债权数额的担保物,都要退还给有担保债权人,有担保债权可不依破产程序优先受偿。对于所有其他需要由债务人利用的担保物,使用或处置通常不需债权人同意,只要法院许可就行,法院也可通过各种方法对担保物
当事人在离婚后还不起债务的,债权人一般会找担保人,担保人需承担担保责任。离婚后如果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