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08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八条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种类作了规定,包括四种:一是警告,就是责令违法行为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不再重犯的一种申诫罚。主要适用于比较轻微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二是罚款,是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惩诫的一种财产罚。依照《道路
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或其他行政主体依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处罚的种类,是指行政处罚外在的具体表现形式。 行政处罚的种类有: 1、警告。 2、罚款。通常指违法人员收到处罚决定书后向指定
一般程序处理主要是当交通违法行为要被处以二百元(不含)以上罚款、暂扣驾驶证、吊销驾驶证或者拘留处罚时,就要到交警指定的地点,通过调查取证,制作询问笔录,采取事后处理的方式进行。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扣分规定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除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外,实行累积记分制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累积记分达到规定分值的机动车驾驶人,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周期(即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取之日起计算。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一次记分的分值为:12分、6分、3分、2分、1分五种。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对于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一般是由交警当场作出处罚决定,给行为人出具罚单,对行为人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对于该处罚若行为人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有时间要求,一般是在行政处罚作出之日起
违反道路通行规定的这样处罚: 1、机动车违反道路通行规定的,一般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2、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
道路交通处理如下:处理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程序分为简易程序和一般程序,简易程序主要针对依法可以适用简易程序的较轻微交通违法行为,由交警当场作出行政处罚。一般的程序处理是对交通违法行为处以二百元(不含)以上罚款、暂扣驾驶证、吊销驾驶证或者扣留的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应当及时纠正。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应当依据事实和本法的有关规定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予以处罚。对于情节轻微,未影响道路通行的,指出违法行为,给予口头警告后放行。对道路交通安
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罚种类:警告、罚款、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拘留。警告分为口头警告和书面警告,是最轻的行政处罚。罚款数额主要《道路交通安全法》及配套法律规定确定。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是很严厉的行政处罚,一般适用于严重违法行为
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罚种类包括:警告、罚款、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拘留。 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