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8
若行为人的行为满足以下情形的,则可以减轻其所应当承担的刑事责任: 1、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3、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那么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不承担责任。 正当防卫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那么正当防卫人应当承担适当的责任。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
杀人不承担或减轻刑事责任的情形如下: 1、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自己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非法侵权,采取的制止非法侵权行为,对违法侵权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承担刑事责任; 2、凶杀、杀人、抢劫、强奸等严重危及人
可以减轻刑事处罚的情节有行为人属于防卫过当的,罪犯是未成年人的,犯罪的人是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存在自首情节的,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等。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
《刑法》第七十八条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
可以减轻刑事处罚的情况: (一)特殊主体可以减刑刑事处罚。 第一、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第二、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减轻刑事处罚; 第三、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犯罪,可以减轻刑事处
1.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2.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不承担责任正当防卫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正当防卫人应承担适当的责任; 3.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责任如果危险是由自然原
下列情形下可以减轻行政处罚:行为人在违法后主动消减危害后果的;受他人胁迫或者诱骗违法的;主动供述未被发现的其他违法行为的;或者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等。
(1)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 (2)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3)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 (4)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5)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一定减轻处罚的情形有: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过失犯罪的;中止犯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以及其他法律规定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