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02
批准逮捕侦查的执行主体是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批准逮捕是检察机关的权限,由公安机关执行。公安机关在侦查中认为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时应当制作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件材料和证据一并报送人民检察院审査批准。
对于不能执行逮捕的犯罪嫌疑人,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逮捕决定,并将其立即释放。《刑事诉讼法》规定,公安机关对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决定,认为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但是必须将被拘留的人立即释放。
审查起诉包括程序性审查和实体性审查。主要审查程序包括; 1、由案件承办人负责审查案件的管辖、审查随案移送的文书和证据材料,并作出适当处理。 2、审查案件的事实和证据以及法律的使用。应当认真审阅案件材料,包括诉讼文书和各种证据材料,仔细审查案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公安机关对于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认为其需要逮捕的,应当在三日以内提请检察院批准,特殊情况下该期限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最长可以延长到三十日。检察院应当在七日内作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如果检察院不批准逮捕,公安机关
检察院批捕后,公安机关继续刑事侦查。 1、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2、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
申请强制执行,是指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
1.对执行异议形式要件的审查。执行法院在接受执行异议后,首先要审查执行议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件。2.对执行异议的实体审查。即对异议理由成立与否进行审查。3.合议讨论,报院长批准。执行异议不必经诉讼程序裁判,而将处理执行异议的权力授予执行
法院强制执行的程序如下: 1、当事人拒绝履行已生效的民事判决、裁定的,对方当事人能不能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2、法院受理; 3、申请复议; 4、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 5、采取强制措施。 一、强制执行方式具体如下: 1、查询、冻结、划拨被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公安机关对于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认为其需要逮捕的,应当在三日以内提请检察院批准,特殊情况下该期限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最长可以延长到三十日。检察院应当在七日内作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如果检察院不批准逮捕,公安机关
执行死刑程序: 1、执行死刑前,罪犯提出会见其亲属或者其近亲属提出会见罪犯申请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 2、人民法院将罪犯交付执行死刑,应当在交付执行3日前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派员临场监督。 3、执行死刑前,指挥执行的审判人员对罪犯应当验明正身
法院强制执行的程序是: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强制执行。
执行死刑程序: 1、执行死刑前,罪犯提出会见其亲属或者其近亲属提出会见罪犯申请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 2、人民法院将罪犯交付执行死刑,应当在交付执行3日前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派员临场监督。 3、执行死刑前,指挥执行的审判人员对罪犯应当验明正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