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7
农村办理宅基地证应向当地的村委会提出申请,在村委会的帮助下填写申请书;村委会收到申请之后进行初步审核,审核通过将名单上报国土资源管理所;国土资源管理所对具体情况进行调查并上报镇人民政府,审核通过后政府进行批复并由专人到现场定界发证。
1、村民在自己的宅基地上改建房屋,首先必须具有《集体建设用地使用证》。如果该宅基地属于城镇规划范围内,则需要规划部门出具改建房屋选址意见和《规划许可证》;如果属于城镇规划范围之外,则需要经过土地管理部门对改建房屋的面积变动进行审批,然后方可
农村有两处宅基地的,其中一处宅基地会被所在农村集体组织收回。根据法律规定,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并且其面积不能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宅基地房子办理公证具体如下: 1、提交公证申请。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并提交宅基地证书和房屋权属证书、个人身份证件及其他相关材料; 2、公证事项的受理。公证处对当事人的公证申请,经审查符合公证条件的,予以受理; 3、
农村宅基地纠纷处理如下: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解决,或者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对处理决定、仲裁结果不服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处理农村宅基地纠纷: 1、由当事人协商解决; 2、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3、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4、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
法律规定农村宅基地是不可以抵押贷款的,因为农村的宅基地是属于村集体的,不是属于个人的,个人只是拥有宅基地的使用权。但是宅基地上的房屋是可以抵押贷款的。
1.农户之间发生宅基地权属争议,当事人双方应尊重历史,相互谦让,协商解决问题。 2、协商不成的,当事人任何一方或双方可到当地乡(镇)政府或土地管理所等受理机关提出处理申请。 3、如果乡镇不受理,当事人双方可直接向县政府或国土局申请,若符合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