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30
计算二套房贷首付比例的规定是:最低按照购房款的20%~40%计算;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一般为20%;首套房结清贷款公积金贷款购二套房首付款比例一般为30%;个贷首付比例一般为40%。
申请公积金贷款,职工家庭名下已拥有一套住房或无住房但有住房贷款记录的,购买普通自住住房执行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60%。除此之外,首付款比例还需根据房屋状况、价格、家庭还款能力和信用状况等因素综合确定,如申请商业组合贷款
(一)居民家庭购买首套住房(即居民家庭名下在本市无住房且无商业性住房贷款记录或公积金住房贷款记录的)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5%。 (二)对已经拥有一套住房的居民家庭,为了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
若拥有一套住房且无房贷记录或房贷已结清,申请商贷购房的,二套房首付比例不低于百分之四十。若拥有一套住房但相应的房贷没有结清,再次申请商贷购买住房以改善居住条件,二套房首付比例不低于百分之五十。
本地市民未购房或者已购一套房产者是完全可以放心购房的,只是需要注意首付金额有所提升,第一套房产首付最低达到30%,而第二套则上涨到50%。外地市民在汉工作则需缴纳2年社保或者个税才能在武汉进行购置房产,当然首付比例也是30%。已购两套房产的
二套房贷款首付比例提高,调整后: (1)缴存职工家庭(含单身、已婚、离异、丧偶,下同)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一手房(含商品房、保障性住房、集资建房、房改房、自建房)的,首付比例最低不低于20%;购买二手房的,首付比例最低不低于30%。结
镇江调控:二套房首付比例由20%调整为60%。 1、缴存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首付款比例由原来的20%调整为30%;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公积金购房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普通
烟台二套房首付比例使用公积金在烟台购买二套房,其首付比例不得低于四成,且二套房的贷款利率不得低于首套房利率的1.1倍。使用商业贷款在烟台购买二套房,其首付比例不得低于六成,且贷款利率上浮10个百分点。
居民家庭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50%调整为80%,对于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居民家庭,暂停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职工家庭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额度保持不变;第二次
根据近日的房贷政策的调整,在近日的房贷政策的细则要求要进一步提高第2套房的贷款比例和贷款利率。北京二套房首付比例根据近日的资料显示,二套房的首付比例将会从以往的6成上调至七成,贷款利率也会上调至以往的1.3倍。
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为现房及按揭商品住房30%,二手房为40%。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首付比例是指购房人先予支付给售房人的购房资金占总房价款的比例,购房首付资金是家庭必须准备的,缺口部分可以申请贷款,完成购房全款交付。一般情况下房价扣除首付部分等
购房首付比例:如果是商业贷款买房,购买第一套自住且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贷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30%;对于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贷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6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如果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