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11
报捕就是向检察院申请逮捕,检察院如果准许的话就可以逮捕,逮捕和取保候审都是强制措施之一,如果检察院批准逮捕了的话,就不可以取保候审了,除非超出审理期限,要改变强制措施。
没有取保候审并不能说明不严重,取保候审与案件情节没有直接关系,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
需要根据案件情节来看。能否取保候审与案件严重与否没有必然的联系。不一定取保候审不通过就是案情比较严重的情形。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七十八条:对累犯,犯罪集团的主犯,以自伤、自残办法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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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决定取保候审的,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以《取保候审执行通知书》的形式通知被取保候审人居住地的派出所执行。必要时,办案部门可以协助执行。执行地为本地,但办案部门与执行派出所非同一部门的,办案部门应当
委托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了解整个案件的具体经过并对案情做出判断并及时为其提供法律帮助、申请取保候审、递交不予逮捕的书面法律意见等。在审查起诉阶段,辩护律师经过阅卷,获得侦查机关所指控的本犯罪嫌疑人及其他
取保候审由谁决定,应当根据刑事案件的阶段进行确定。刑事案件还在公安机关进行侦查,并且需要取保候审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取保候审;刑事案件已经到人民检察院的,应当由人民检察院按照相关规定作出决定,检察长可以决定
取保候审并不一定是罪行较轻。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患有严重疾病
被取保候审人只要经过执行机关批准,一般是可以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去外地的。若取保候审期间擅自离开居住地,或者未经批准离开居住地的,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