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29
伤害案件属于自诉案件。对于人民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对其中证据不足、可以由公安机关受理的,或者认为对被告人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应当告知被害人向公安机关报案,
自诉案件中没有公诉人。自诉案件主体包括了,被告人、被害人、被害人亲属以及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等,在特定的情况下,法人代表也可以作为自诉案件的主体代表被害人提出诉讼。
被害人能提起上诉。《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被告人、自诉人和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第二百二十九条规定,被害人
受害人有上诉权,自诉案件中,受害人有上诉权,公诉案件中,受害人没有上诉权,被害人需要向检察院提起请求,有检察院向法院提起抗诉,检察院自收到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后需要在五日内作出答复。自诉案件被害人家属也有权提起上诉,居于原告的诉讼地位
现实中,有一些刑事案件检察院没有提起诉讼,这些案件需要被害人自己起诉。一般先经过公安机关,检察院的侦查,其后由检察院作为公诉人向同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那案件中受害人可以自己起诉吗?在刑事案件中也有受害人自己提起诉讼的,称为刑事自诉案件。因此
刑事中有上诉不加刑原则,是指第二审人民法院审判被告人一方上诉的案件,不得以任何理由加重被告人刑法的一项审判原则。 但是,第二审人民法院在审理人民检察院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案件;或者既有被告人的上诉又有人民检察院的抗诉,自诉人的上诉的上诉
自诉案件被告人可以提反诉。自诉案件的被告人在诉讼过程中,可以对自诉人提起反诉。反诉适用自诉的规定。反诉是指在一个已经开始的诉讼程序中,本诉的被告以本诉原告为被告,向受诉法院提出的与本诉有牵连的独立的反请求。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46条规定: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3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 被害人在刑
伤害罪是自诉案件,也可以是公诉案件。伤害案件达到轻伤及以上构成故意伤害罪的原则上是公诉案件,但在检察院未提起公诉且被害人有证据证明被告人犯有遗弃罪时,法院可以作为刑事自诉案件受理。
自诉案件上诉流程具体如下: 1、提起自诉。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以及他们的诉讼代理人在法定的起诉时效期限内,可以用书面或口头的方式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起诉。 2、确定起诉的法院。刑事自诉通常是优先到犯罪行为发生地的法院起诉,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