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10
分公司与员工具有劳动关系。我国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
个人与个人之间不能形成劳动关系。劳动关系的主体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用人单位包括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劳动关系的内容是劳动者加入用人单位,成为用人单位的一员,并服从用人单位的管理和工作安排,用人单位支付工资
劳动关系的确立有下列问题: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是否及时签订了书面的劳动合同;单位的用工时间是何时;以及如果没有劳动合同,是否有工资支付凭证、考勤记录等其他的证明文件。
劳动关系的认定,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
工伤认定后就存在劳动关系。申请工伤认定,是需要一定条件的,最根本的条件是必须具有劳动关系,这也是认定工伤的前提,在很多地方的工伤认定部门都要求在认定工伤之前进行劳动关系认定。
1、劳动关系主体资格的司法审查问题。 2、工伤认定举证责任的分配和认定问题。3工伤认定的法律适用问题,关于法无明文规定情形的处理,关于应当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的法条理解。 4、工伤认定申请时限的审查问题。
关于工伤认定行政案件存在的问题: (一)劳动关系主体资格的司法审查问题; (二)工伤认定举证责任的分配和认定问题; (三)工伤认定的法律适用问题; (四)工伤认定申请时限的审查问题。
企业与员工不存在劳动关系,只能通过事实来证明,如果有证据不符合事实也是无效的。劳动仲裁裁决书判定不存在劳动关系,要么是证据不足,要么是没有劳动关系,可能是劳务关系。如果用人单位不给劳动者工资的,双方当事人有劳动争议的,是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
认定存在劳动关系的法律依据是《劳动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劳动关系,即双方当事人是被一定的劳动法律规范所规定和确认的权利和义务联系在一起的,其权利和义务的实现,是由国家强制力来保障的。劳动法律关
不存在劳动关系不能认定工伤。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的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劳动者不缴纳
是的。现实中申请工伤认定,是需要一定条件的,最根本的条件是必须具有劳动关系,这也是认定工伤的前提,在很多地方的工伤认定部门都要求在认定工伤之前进行劳动关系认定。《工伤保险条例》是处理劳动者因工受伤补偿问题的具体规范。根据《条例》第2条规定,
当事人一般不需要申请开具劳动关系的认定书,只要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即可,证明劳动关系的合法文件就是劳动合同。所以只需要提供劳动合同就可以证明劳动关系,如果无合同的,则工资支付凭证、单位的社保缴费记录是可用来证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