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20
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予以立案: (一)高利转贷,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二)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两年内因高利转贷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高利转贷的。
高利贷涉嫌的犯罪类型应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具体如下: 1、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在高利贷活动中,高利贷再高利转贷达到一定标准的,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2、涉嫌高利转贷罪:以转贷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且违法金额较大;
放高利贷涉嫌的罪名种类要根据具体情况决定,具体如下: 1、一般的放高利贷行为,达到一定标准,可以构成非法经营罪; 2、在高利贷活动中,高利借贷再高利转贷达到一定数额标准的即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3、以转贷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
高利转贷罪立案条件是: 1、行为人高利转贷,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2、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两年内因高利转贷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高利转贷的。
视情况而定。当事人是以转贷牟利为目的而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并以该资金从事高利民间借贷活动,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是有可能构成高利转贷罪的。但是,如果其放贷的资金并非来自于金融机构贷款或者在向金融机构贷款时并不是以转贷牟利为目的时,是不符合高利
高息放贷如果构成犯罪的,属于非法经营罪,行为人违反国家规定,未经监管部门批准,或者超越经营范围,以营利为目的,经常性地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发放贷款,扰乱金融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才构成此罪。
单纯的高利贷只是违法行为,并不构成犯罪。一般而言,高利贷是指索取特别高额利息的贷款行为。 如果在高利贷活动中,高利借贷再高利转贷达到一定数额标准的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如果以转贷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且违法数额较大的构
如果只是简单的放高利贷,那么只是违法行为,不属于犯罪。如果情节比较特殊,可能就会构成犯罪。 有以下几种可能的情况:第一,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再以高利转贷给他人,从中获取了较大的数额,涉嫌高利转贷罪;第二,高利借贷再高利转贷
构成高利转贷罪的要件是: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信贷资金的发放及利率管理秩序;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数额较大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借款人; 4、主观
高利转贷罪的要件: 1、高利转贷罪的侵犯对象是国家信贷管理制度,即信贷资金市场秩序; 2、高利转贷罪客观上表现为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 3、高利转贷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
高利转贷罪立案标准: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或者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两年内因高利转贷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高利转贷的,应予立案追诉。
具有下列情形的,构成相应犯罪: 1、在高利贷活动中,高利借贷再高利转贷达到一定数额标准的即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2、以转贷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且违法数额较大的构成高利转贷罪 3、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