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1.28
劳务派遣合同并不是劳动合同,所以用工单位不再续签劳务派遣合同后,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如果劳务派遣公司在劳动合同到期后不再续签的,劳务派遣人员可以主张经济补偿。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
一、如果是单位不续签,需要支付经济补偿。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 二、如果是员工不续签,要看具体情况。第一种,如果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仍然不续签的,则不支付经济补偿。第二种,如果单位降低原来
一、如果是单位不续签,需要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二、如果是员工不续签,要看具体情况。第一种,如果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仍然不续签的,则不支付经济补偿。第二种
劳动合同到期后劳动者主动提出不续签的,一般不会有补偿;但用人单位降低劳动合同的约定条件来续签,被劳动者拒绝的,有补偿。补偿标准是劳动者在用人单位每工作满一年,单位需补偿其一个月的工资。
不续签劳动合同劳动者是主张不了经济补偿的,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合同约定条件并且同意续签,而劳动者不同意的,没有经济补偿金。如果单位降低合同约定条件同意续签,劳动者不同意的,就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期满,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已经完结,继续用工属于新的劳动关系,应当在一个月内续订合同,否则,用人单位用人单位继续用工不满一年的,应当从继续用工满一个月的次日起,向劳动者支付二倍工资直至补订合同之日止;用人单位继续用工满一年的,视为已经订
劳务派遣合同到期不再续签合同应当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如下: 1、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2、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3、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
劳务派遣合同并不是劳动合同,所以用工单位不再续签劳务派遣合同后,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如果劳务派遣公司在劳动合同到期后不再续签的,劳务派遣人员可以主张经济补偿。
劳务派遣工合同到期不续签能得到赔偿,赔偿按照员工在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如果用人单位是依照劳动法相关规定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无须支付赔偿
劳务派遣合同到期不续签的时候可以诉请经济补偿金,由劳务派遣单位支付。根据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或者被派遣劳动者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