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2
对建筑工程承担质量责任的主体包括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施工图审查机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监理单位。上述单位有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所规定的质量责任和义务的行为的,均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工程质量的责任主体包括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经理以及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 责任、义务如下(以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为例): 1、应当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 2、应当依法对工程建设
建筑工程按使用性质可分为民用建筑工程、工业建筑工程、构筑物工程及其他建筑工程等;按组成结构可分为地基与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建筑屋面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以及室外建筑工程;按照空间位置可分为地下工程、地上工程、水下工程和水上工程等。
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 3、较大事故; 4、一般事故。
工程质量出现问题就建设方与承包方及建筑施工方而言,其责任一般由承包方承担。 但是,并非一切工程质量问题,都是承包人造成的;工程质量缺陷,也可能因勘察、设计和发包人所致。因此,分清工程质量责任,是处理建设工程质量纠纷的第一步。 常见承包人应当
关于建筑工程质量的法规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建设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建筑设计单位或者建筑施工企业在工程设计或者施工作业中,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降低工程质量。
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内容: 1、质量保修项目内容及范围,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不得偷工减料; 2、质量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满两年。
建筑工程质量简报的结构由报头、正文、报尾三部分组成,各篇文章要围绕一个中心,从不同角度反映某一个问题;最突出中心的文章排在前头;每篇文章疏密间隔要恰当,标题字大小要一样。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鉴定资质是监督人员必须具有工程类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或者工程类执业注册资格,具有三年以上工程质量管理或者设计,施工,监理等工作经历,熟悉掌握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建筑工程质量的保证资料有:主体结构技术质量试验资料;原材料试验、各种预制件质量资料、合格证明;工程总体质量综合试验资料;隐蔽工程验收单;工程质量评定单;质量事故处理;施工组织设计技术交底;洽商记录竣工图;测量复核记录。
关于建筑工程质量的法规: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发包人有权请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经过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后,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建设工程质量终生责任制就是在建设项目(单位或单项工程)国家约定的正常使用年限内(如普通住宅为50年),施工方都必须承担项目建设过程中施工质量遗留问题产生的维修、赔偿等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