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6
刑事案件的符合取保条件的能取保候审。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可以向办案单位提出申请,办案单位认为取保候审后不致发生社会危害的,经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办理取保候审手续。
有些情况可以取保候审。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刑事案件取保候审是可以的,但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或者是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等条件。
在法律上,共同犯罪案件是否必须一起审理,是没有强制性规定。所以在法院审判实践中,对共同犯罪是否一同审判,往往都是由经办法官和实际案件情况决定的。一般情况下,共同犯罪案件可以合并审理的,都会合并审理。 取保候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不用。通知刑事案件的被告人带保证人到,应当是办理取保候审手续,不是开庭。刑事案件中,在公安机关、检察院已经办理取保候审的,到后,认为符合取保候审条件,需要再次办理取保候审手续。 对被告人决定取保候审的,应当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不
取保候审只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目的是为了限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不意味案件必然进入审判阶段。若案件处于侦查阶段,侦查机关侦查发现证据不足,可以解除取保候审;若案件处于起诉阶段,侦查机关将案件移送检察机关,检察机关认为案件证据不充足
行为人进行的取保候审的,不一定要开庭。如果是在公安机关的侦查阶段,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可以直接向公安机关申请取保候审。其条件为: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按照实际情况而定。 取保候审之后,案件并未终止,仍然按照法定程序来走。 如果检察院认为需要提起公诉的,那就会起诉、开庭、审理、宣判。如果检察机关认为不需要提起公诉的、或者公安机关认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而撤案的,那就就此结案,就不再有审理环节了
取保候审一年期限还是要开庭的。取保候审并不意味着案件停止办理。案件依然跟着流程走。取保候审实现到期后可以再一次取保候审。除非检察院明确该案件不起诉,否则取保候审案件移送到法院后还是会开挺处理的。
对于刑事案件进行的二审程序,我国人民法院是可以决定对其不开庭审理的。但对于被告人、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第一审认定的事实、证据提出异议,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上诉案件、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的上诉案件、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等其他应当开庭审理的案件,应
取保候审只是强制措施的一种,并不是刑罚。取保候审期满,没有其他情况的话,法院还会继续取保,直至法律程序履行完毕,法院判决。不过,依据取保候审的条件来说,能够取保候审一般都是罪行较轻的,判决也不会太重。
取保候审的法定条件有: 1、对于行为人的犯罪行为,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附加刑的; 2、由于行为人犯罪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采取取保候审不会对社会有危害的; 3、由于行为人的羁押期限届满,但是未结案,必须要取保候审的; 4、其他法律规定
一、庭审准备阶段 1、查明当事人身份。 2、宣布被告人涉嫌罪名;宣布合议庭组成人员及其他诉讼参加人(公诉人,辩护人)的名单;告知并询问是否申请回避; 3、告知当事人和辩护人享有的权利。 二、法庭调查阶段 1、公诉人宣读起诉书;审判人员询问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