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1
复婚后房子要恢复共同所有的,可以以赠与的方式在房屋产权证上加上对方的名字。 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
婚前按揭买房协议优先,协议不成的,归房屋产权登记方所有。法律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
虽然对于离婚转移的财产可以在离婚时或离婚后要回,但是具体的诉讼过程中需要特别注意证据的搜集。我国法律规定了“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也就是说起诉时必须要能举出证据证明对方隐匿了财产,隐匿了多少,如果举不出证据,那么就无法要回离婚前被转移的
由于“结婚三金”一般较为贵重,是介于彩礼和婚前小额赠与之间实物化的礼金,且有专属女方使用的属性,给予女方后就转化成了女方的个人物品。对于大额的“结婚三金”应在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前提下,参照彩礼的处理原则,结合“三金”附条件赠与的属性,综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收入; 3、知识产权收入; 4、继承或者赠与所得财产; 5、其余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身体受到
双方离婚后已经进行了财产分割,此时再复婚的话,双方的财产都算个人财产,此时再离婚不会被认定为共同财产,是分不到的;如果单纯是复婚的话,双方的财产已经做好分割了,不存在分不分得到的问题。
离婚的时候财产可以分割,也可以不分割,主要根据当事人协商决定。夫妻离婚后财产分割的基本原则:夫妻各方财产归各自所有;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并结合司法实践,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男女平等原则、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权利不得滥用原则、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的
关于离婚时确定名下财产归属的具体规定:有约定的,离婚时应按双方的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双方可以协商;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妻离婚的时候共同约定把一些东西比如房产过户到孩子名下,这是可以的,属于父母双方对子女的赠与。当事人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交的离婚协议中有关财产分割问题的条款及作为离婚协议组成部分或者附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对离婚的双方当事人都具有法律约束力。
离婚财产由双方协商怎么分配,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离婚夫妻共同债务应先于个人债务清偿。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由本人负清偿责任。共同债务应当在离婚前用共同财产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由夫妻双方以个人所有财产均等偿还;如双方有争议,或不能全部清偿的
事实婚姻离婚孩子抚养权的归属确认标准: 1、父母双方可以协商,协商不成,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 2、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一般归母亲,不适宜由母亲抚养的除外;已满两周岁的子女,一般归最有利于孩子成长的一方;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