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06
立案审查是我国曾经执行过的一项立案制度,案件在法院收到起诉材料后7日内作出的是否立案的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立案,不符合条件的裁定不予受理。自2015年5月1日起,根据新的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立案审查制改为立案登记制。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对原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6、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7、债务的标的不适
稽核审查是指对经济活动的监督检查工作,其具体情况如下: 1、在拟订稽核方案时,尽量把基本业务规定带出来,让每个成员一看便懂,一做即会; 2、针对每个稽核项目的具体要求,首先查找所涉及的各项业务规章制度,使现场稽核工作有据可依,标准明确; 3
监察留置是指经公安机关批准将当场盘问发现的违法犯罪嫌疑人留在公安机关继续查问的行为。属于一种行政强制措施。该法规定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经公安机关批准,对其继续盘问,对被盘问人的留置时间不超过24小时,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停职检查是指由党的组织或纪检机关对犯有严重错误,已不适宜担任现任职务或对抗、阻挠、干扰、破坏对其问题的查处,妨碍案件检查工作开展的党员干部,按照一定的程序,临时停止其所担任的职务的一种组织措施。
全面审查是指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就第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全面审查,不受上诉或者抗诉范围的限制。共同犯罪的案件只有部分被告人上诉的,应当对全案进行审查。
审查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阶段,为了确定经侦查终结的刑事案件是否应当提起公诉,而对侦查机关确认的犯罪事实和证据、犯罪性质和罪名进行审查核实,并作出处理决定的一项诉讼活动。它是实现人民检察院公诉职能的一项最基本的准备工作,也是人民检察
案件审查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侦查阶段查明的犯罪事实和搜集的证据进行全面复查,具体审查内容包括: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等。
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遇到紧急情况时,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限制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拘留的法定情形有: (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2)被害人或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3)在身边或住处发现有
是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阶段,对侦查机关确认的犯罪事实和证据、犯罪性质和罪名进行审查核实并决定是否起诉的活动。审查起诉有利于保证人民检察院正确地提起公诉,发现和纠正侦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人民检察院在审查案件时,必须查明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