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3
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基层人民法院指定辩护的情形主要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
民事裁定是由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当事人不服时,可以向同级的人民检察院申请抗诉,并且向检察院提交抗诉的证据。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在三个月内进行审查,作出提出或者不予提出检察建议或者抗诉的决定。当事人不得再次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
可要求赔偿的离婚情形如下: 1、重婚; 2、与他人同居; 3、实施家庭暴力;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5、有其他重大过错; 6、夫妻一方因抚养子女、照顾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而承担更多义务。 有关法律规定,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
中止审理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后,作出判决之前,出现了某些使审判在一定期限内无法继续进行的情况时,决定暂时停止案件审理,待有关情形消失后,再行恢复审判的活动。在刑事诉讼法中,法院中止审理的情形一般都是与被告人自身的原因有关。而在民事诉讼法和
人民法院终止执行的情形有: 1、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2、据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3、被执行人公民死亡,无遗产可执行,无义务承担人; 4、追索赡养费、赡养费、抚养费案件权利人死亡的; 5、被执行人公民因生活困难无法偿还贷款,无收入来源,丧
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情形如下: 1、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案件; 2、双方当事人依法对合同纠纷自愿达成书面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的; 3、依法应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 4、不属于受诉法院管辖的; 5、对判决、裁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
对于当事人提出的民事诉讼诉讼请求,其中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情形如下: 1、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案件; 2、双方当事人依法对合同纠纷自愿达成书面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的; 3、依法应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 4、不属于受诉法院管辖的; 5、
人民法院准予离婚的情形有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夫妻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
法院判决离婚的情形有: 1、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依法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2、一方有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等其他准予离婚的法定事由。
人民法院提起再审的条件有以下几点: 1、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的。 2、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 3、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4、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的时候,
法院指定辩护人的情形有:被告是盲、聋、哑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人。开庭审理时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可能被判处死刑的人。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为其指定辩护人:符合当地政府规定的经济困难标准的
这些情况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 (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 (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