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0
非法人企业,是一个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经济组织,比如,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个体户、分公司等等。 非法人企业有自己的财产,但是,没办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也就是说,非法人企业对外负债的时候,企业采用自己的财产,对所欠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如果其财
严格意义上,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在参与民事交易的过程中,涉及的权利义务纠纷,不会直接牵涉至股东。也就是说,对于公司欠下的借款,股东只需要以原先的出资额承担有限的责任,除此之外不需要承担额外的责任。这主要是因为公司的设立,就是为了创设一个独立
公司破产,股东承担什么责任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定。 如果是股份有限公司破产,股东以自己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破产的话,那么股东以自己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来对公司承担责任。 股东依法履行了出资的义务之后,对公司的任何行为,
个人独资企业对外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但是我国并没有个人独资有限公司这种公司类型。只有个人独资公司,或者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而这两种公司对外承担的责任又有所不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对外以其注册时认购的资本为限度,对外承担有限责任。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若股东已向公司缴纳出资,履行了出资义务,那么公司破产时股东没有责任。若股东尚未向公司缴纳出资,未履行出资义务,或者出资不足的,公司破产时股东须向公司补足其认缴的出资。根据我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在公司破产后应当承担的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的责任,根据损害对象的不同,可分为三种情况: 1、如果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造成公司损失,则应当赔偿公司损失。 2、如果造成其他股东损失,则应当赔偿其他股东的损失。 3、如果损害了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则应当就公司债务对债权
要区分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首先要区分我国合伙企业的类型。根据我国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分为有限合伙、普通合伙以及特殊的普通合伙形式。有限合伙企业是指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的合伙组织,有限合伙的责任承担形式是,由有限合伙人以自己认缴的
有限公司倒闭后的债务处理方式: 首先,如果在公司进入到破产程序后,应当对外发布公告。其次,债权人在通过公告知道公司破产的消息后,应当及时申报债权。最后,公司根据所申报的债权,在已经对共益债务和破产费用清偿的情况下,按照法定顺序对债务进行清偿
有限公司倒闭后的债务应当按以下的方式处理: 1、进入破产程序的有限公司应当发布公告宣布破产; 2、债权人在得知公司破产后,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申报债权,如果没有及时申报的,可以在财产分配前补充申报; 3、在对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清偿完毕后,有限
一般来说,公司如果破产的话,那么都是以公司的财产对公司的债务负责。股东是以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来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的。如果股东存在未足额缴纳出资或者抽逃出资的情况,或者是公司的股东滥用股东的权利,逃避债务,对公司或者是债权人造成损害的,那
除非公司章程中有规定,否则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质押,不需要经过其他股东的同意。我国《公司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了股东会行使的职权,其中不包括股东质押股权。也就是说,股东质押股权的,除非公司章程另有规定,否则不需要经过股东会表决,也就代表不需要经过其
股东会决议无效的赔偿责任是指,在股东会作出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时,股东可以提起决议无效之诉,法院宣告无效后,对于已经变更登记的应当撤销变更登记,同时对股东造成损害的,应当进行赔偿。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东会决议瑕疵可以分为
企业破产倒闭的,欠款的债权人可以向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经过破产清算,破产管理人会根据法律规定的顺序清偿债务。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企业破产清算的,债权人应当自接到申报债权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