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4.25
非法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逃诉:(一)采集、供应的血液含有艾滋病病毒、乙型肝炎病毒、丙型肝炎病毒、梅毒螺旋体等病原微生物的;(二)制作、供应的血液制品含有艾滋病病毒、乙型肝炎病毒、丙型肝炎病毒、梅
非法供应血液事故罪的立案标准具体为: 1、造成献血者、供血浆者、受血者重度贫血、造血功能障碍或者其他器官组织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等身体严重危害的; 2、造成献血者、供血浆者、受血者感染艾滋病病毒、乙型肝炎病毒、丙型肝炎病毒、梅毒螺旋体或者其他经
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有以下情形,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一)采集、供应的血液含有艾滋病病毒、乙型肝炎病毒、丙型肝炎病毒、梅毒螺旋体等病原微生物的; (二)制作、供应的血液制品含有艾滋病病毒、乙型肝炎病毒、丙型肝炎病毒、梅毒螺旋体等病原微生物,
根据《刑法》第三百三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
即使还没有实际危害但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如果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如果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非法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的立案标准: 1、国家主管部门批准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违规操作,造成献血者、供血浆者、受血者感染艾滋病病毒、乙型肝炎病毒等经血液传播的病原微生物的; 2、给献血者、供血浆者、受血者造成了重度贫血、造血功能障碍等身体严重危
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采集、供血或者生产、供血产品的部门,未按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反其他操作规定的,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案追诉: 1、献血者、供血浆者、受血者感染艾滋病病毒、乙型肝炎病毒、丙型肝炎病毒、梅毒螺旋体或者其他通过血液传播的病原
非法采集供应血液的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三百三十四条的规定,非法采集、供应血液或者生产、供应血液制品,不符合国家标准,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
非法供应血液事故罪的立案标准: 1、造成献血者、供血浆者、受血者感染艾滋病病毒、乙型肝炎病毒、丙型肝炎病毒、梅毒螺旋体或者其他经血液传播的病原微生物的; 2、造成献血者、供血浆者、受血者重度贫血、造血功能障碍或者其他器官组织损伤导致功能障碍
非法采集血液事故罪既遂的处罚标准是: 1、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2、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中华人民
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的构成要素是: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单位可以成为本罪主体;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防治环境污染的管理制度;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排放、倾倒或者处置危险废物,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