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2.14
最后陈述应该有一定的教育功能,即以个案的形式向旁听民众宣示法律以及劝诫民众切勿违法犯罪。 例如可以这样说:尊敬的法官,人民陪审员,我对自己犯下的罪行感到万分懊悔,我知道错了,一定好好改过自新,恳请法官及各位陪审员在法律予许的范围对我从轻处罚
行事法庭醉驾最后陈述自己陈述必须事实清楚,应表现悔过,认罪,对事实无异议,写明对犯罪的忏悔以及行为的危害性等。家属可以考虑委托律师到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认真了解整个案件的具体经过以及了解其对公安机关的口供等。
行政诉讼的最后陈述可以包括负举证责任的原告就主要案件事实的陈述;不负担举证责任的对他方主张事实的态度。行政诉讼的写作主要是重视事实和理由,最后陈述可写可不写。
开庭的最后陈述程序可以突显对被告人人格尊严的尊重。如果说前述一方面是出于能够准确地惩罚犯罪的考虑的话,那么这里可以认为是出于保障被告人人权的考虑。被告人的最后陈述还具有一定的教育功能,即以个案的形式向旁听民众宣示法律以及劝诫民众切勿违法犯罪
最后陈述的内容是原告就案件事实所作的陈述,包含 (1)负举证责任的原告就主要案件事实的陈述; (2)不负担举证责任的对他方主张事实的态度。行政诉讼的写作主要是重视事实和理由,没有最后陈述的格式,也不必要。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
陈述书的写法为:条理清楚。既要重点突出、又要全面陈述,针对对损害结果具有实质影响的医疗过错着重阐述,同时对其他的医疗过错在指出之后简单评述。涉及到医疗过错的内容应当具体明确。做到医学用语准确到位。说理要明白。
开庭最后陈述时,审判长会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由各方作最后陈述。各当事人需要简要地重审本人的诉讼请求和本人所坚持的事实和主张,并请求法院依法作出相应的判决。
根据当事人陈述的形式的不同,可分为书面陈述与口头陈述。所谓书面陈述,是指当事人运用文字或书面的形式,将有关案件事实的情况加以表达出来。典型的如起诉状、答辩书等。原告在诉状中必须指明他提出要求所根据的情况和能够证实这些情况的证据,因此,在诉状
大多数当事人在在开庭时,面对法官和对方当事人或律师时,觉得压力山大,生怕说错话,对自己不利。曾有当事人向我说起过他类似的经历,说休庭前,法官问他最后还有什么要说的,他当时蒙了,不知怎么回答。“律师,最后陈述我该说些什么啊?”当事人在开庭时,
刑事被告最后陈述,如果认罪,就陈述认罪、悔罪,比如原来是不懂法,现在知道错了,一定改过自新,希望法院从轻、减轻处罚。如有被害人的案件,再加上对不起被害人之类的话。如果不认罪,就陈述自己是冤枉的,请判无罪,重新调查等。
当事人陈述应当写明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人物,车牌,事发时的情况,驾驶人采取的措施,以及行驶的车速和行驶的车道,以及对事故责任的看法等等。当事人对交通事故的陈述是对事故认定的材料之一,因此无论是交通管理部门还是当事人都是需要重视的。公安机关
盗窃罪最后被告的陈述内容应该主要以认罪态度为重点。 首先承认自己的罪,且是初犯,以后一定好好改造,认真反省自己所犯下的错误,希望法官给自己一个重新开始的机会。 其次人民法院在开庭审理时的法庭调查阶段,庭审陈述一定要如实陈述被告人的义务。法官
经过法庭教育,深刻地认识到我这次醉驾的严重危害。我感到非常幸运:假如警察叔叔没及时发现我喝醉酒并迅速将我擒获,我可能会酿成一次惨重的车祸,必将毁掉我的家庭和另一个家庭的安宁、幸福,造成车毁人亡的悲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