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5
指定监护,是指有法定监护资格的人之间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时,由监护权力机关指定的监护。指定监护实际上是法定监护的延伸,仍属法定监护范畴。指定监护只是在法定监护人有争议时才产生。指定监护人作用是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同
监护人,是指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一切合法权益负有监护职责的人。 主要分为以下几种: 1、法定监护人; 2、指定监护人; 3、遗嘱监护人; 4、委托监护人。 上述监护人又可分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和精神病人的监
对于监护人的指定,其指定程序是监护人对监护资格出现争议时,监护机关依法进行处理。既可根据当事人的请求行使指定监护人的权力,又有义务根据所了解掌握的情况主动为当事人所涉及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指定监护人,直至依法作出指定的决定并通知被指定人。因此
法律上的“拘传”定义如下: 1、拘传,是指侦查机关对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强制其到案接受讯问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 2、它通常是对合法传唤拒不到案的犯罪嫌疑人采用,在特殊情况下,不经传唤也可以直接进行拘传; 3、如果犯罪嫌疑人抗拒拘传,侦查官员
遗嘱监护,是指被监护人的父母以遗嘱方式选定监护人的监护。 但这种遗嘱应符合下列条件: 1、立遗嘱人须是被监护人后死的父母; 2、立遗嘱人须享有亲权; 3、遗嘱的内容和订立程序皆须合法。
指定监护人可以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
指定监护人的法律程序为由被监护人所在地的居委会、村委会、民政部门指定。 向指定监护人程序的规定为: 1、被监护人的父母担任监护人的,可以通过遗嘱指定监护人; 2、对被监护人确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委会、村委会、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
法院指定监护人的程序: 1、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 2、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 3、确定监护人的范围; 4、各位有监护资格的主体表达自己的意愿
法院指定监护人的程序如下: 1、事先未确定监护人的,可由具有监护资格的人协商确定; 2、有监护资格的人未能协商监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在其中指定诉讼中的法定代理人; 3、未成年人监护人由未成年人父亲、母亲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居民委员会、
指定监护人程序:我国《民总通则》第17条“ 第十七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由下列人员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 (三)成年子女; (四)其他近亲属; (五)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
意定监护是指被监护人在有意思能力时为自己选任监护人,并将自己的人身照顾和财产管理等事宜委托给监护人,待自己丧失意思能力后,由监护人按照被监护人的意愿处理生活照管、医疗救治、财产管理、维权诉讼和死亡丧葬等监护事宜的制度。
意定监护是指被监护人在有意思能力时为自己选任监护人,并将自己的人身照顾和财产管理等事宜委托给监护人,待自己丧失意思能力后,由监护人按照被监护人的意愿处理生活照管、医疗救治、财产管理、维权诉讼和死亡丧葬等监护事宜的制度。
法院指定监护人的流程如下: 1、事先没有确定监护人的,可以由有监护资格的人协商确定; 2、有监护资格的人对监护人确定一事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在他们之中指定诉讼中的法定代理人。